呃,請別見怪,對於所謂的不懂事的涵義,沒有說清楚,這是我的錯。
所謂的『懂事』指的是有過生命經歷,對人生本質有一定的體悟了解。
如果根本從沒有這種生命經驗,大概,只能就自己所見,暢所欲言了。
生命的本質是什麼,你沒有那種人生階段,要去理解是比較困難的。
也就是孔子所說『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這句話是以愛自己孩子的心,去推及到,愛他人孩子的心。
前提是先要有愛自己孩子的經驗。
(必然的,這 也不是絕對)
說的更白話一點,『孩子』是社會的公共財的觀念。
這是台灣民間(電影版)很少去談,也從未建立起來的,
原因為何?
是因為儒家思想被錯誤的扭曲後,延續下來的陋習。
因為 古人說清官難斷家務事。
因為 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 (台諺)。
因為 你們要管好自己生的小孩。
反觀,歐洲卻認為兒童是『社會公共財』的這個觀念。
我引述自高雄市議會的記錄簿其中(2011年)的內容:
兒童是「公共財」,人民有責任共同承擔兒童的培育,嬰幼兒養育逐漸走向『公共化』…
(廢話不多說)。
這個概念強調了,兒童不只是個別家庭的私財,他們也肩負未來國家棟樑的角色。
這個觀念進一步的,也間接導正家暴發生時,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心態。
以及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
也許有些人覺得我話說遠了,但是看一件事有千千萬萬的角度,你的選擇代表了你要成為
什麼樣的人。
也許就是太少人談了,所以我希望把這個觀念,更清晰的介紹給更多人知道。
如果『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你能夠體會生養孩子,
不是你下了班可以拒絕的公務來電,
也不是當一段感情變淡,辦個法律手續或傳封分手信就能解決的,
它的性質完全不同,是每分每秒,你的責任,你的負擔,你的甜蜜,是持續至少二十年而
不得閑的工作,
在任性發言前是不是要再思考下?
所以,現在我又發出不認為是廢文的論述,第三度捍衛兒童進電影院看小王子動畫的權利
。
歡迎出招,以下,開放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