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飢餓遊戲》男恐嚇起訴
私訊對話情節 女友認為暗示殺人
【楊永盛、蕭夙眉╱連線報導】引用《飢餓遊戲》情節和對話吃上官司!苗栗一名劉姓男
子與女友分手後,因購買機車費用的數萬元分攤問題起爭執,劉男引用已改編電影上映的
暢銷小說《飢餓遊戲》用語,透過臉書私訊傳給女友,女友認為對方暗示殺人,心生恐懼
提告,檢方採信被害人說法,昨以恐嚇罪嫌起訴。
檢警調查,被告劉原良(三十一歲)兩年多前外遇,跟當時未成年的蔡女(十九歲)同居
,育有兩歲大私生女;去年十二月間蔡女控訴劉男家暴,後來雙方分手,蔡女帶著女兒投
靠父母。苗栗縣府社工科長張國棟說,家暴案未成立,小孩由蔡女母親照顧。
無直接恐嚇字眼
檢警調查,劉男多次要求復合被拒,雙方關係惡化!劉男自稱同居期間花錢買機車供蔡女
騎乘,後來分手,兩人因購買機車的數萬元分攤問題起爭執。劉男自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至今年一月中旬,五度以臉書私訊跟蔡聯絡,傳了「遊戲才十分之一而已」、「Death
game(死亡遊戲)」、「關於《飢餓遊戲》的介紹」、「先祝你生日快樂,生日結束,請
你看《飢餓遊戲3》」等與《飢餓遊戲》相關的字句。
蔡女指控,《飢餓遊戲》原著及電影情節為參與遊戲者,以各種方式將其他參與者殺死,
唯一生存者才是勝利者,認為劉男傳送對話隱含殺死她的恐嚇意圖。
檢方認為,小說《飢餓遊戲》中虛構的國度當權者,為懲罰叛亂,要求各行政區必須派出
一對少年少女,到競技場內戰鬥,雖私訊字眼無直接恐嚇字眼,但男子引用《飢餓遊戲》
就含有恐嚇的意思,昨以恐嚇罪嫌起訴。
讓人害怕恐觸法
律師張智宏說,此案是罕見的恐嚇起訴案例,被告雖在私訊字眼上,無直接威脅他人的字
句,但提及《飢餓遊戲》聯結的劇情,間接傳達致人於死的意思,造成被害人恐懼,實務
上應可構成恐嚇罪要件。律師黃雅琴說,字裡行間透露要加害別人生命、身體,讓人心生
害怕,均可能吃上恐嚇罪官司,最重可處兩年徒刑。
分手應慢慢疏遠
台中市刑大科偵組長張承瑞指,年輕人常用網路用語「P」,有人解讀P為「屁」,有人
解釋為「劈」,若因此導致對方心生畏懼,警方可依法受理偵辦。弘光科技大學諮商輔導
中心主任陳彥樺說,文字和圖片的使用時機和場合很重要,像分手情侶使用《飢餓遊戲》
對話,確實讓人感受威脅。提醒情侶分手,若對方利用手機等通訊軟體糾纏,勿一刀兩斷
,應採取慢慢疏遠方式,如對方有更激烈行動,則應立刻報警。
《飢餓遊戲》小檔案
●作者:美國小說家蘇珊柯林斯(Suzanne Collins)
●出版:為美國青少年冒險科幻小說,2008年8月陸續出版《飢餓遊戲》、《星火燎原》
與《自由幻夢》三部曲
●改編電影:2012年起陸續拍成電影上映
●故事情節:內容描述虛構國家「施惠國」,各行政區每年須各派出一對男女「貢品」參
加「飢餓遊戲」,該競技場最後只能有一人存活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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