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美隊3:英雄內戰

作者: a5378623 (黑雲)   2016-03-19 15:58:52
※ 引述《a5378623 (黑雲)》之銘言:
: 超級英雄不是普通老百姓啊...。
: 簡單的類比,就是「槍枝」的管制,你想要擁有槍枝、使用槍枝,你就必須登記。
: 擁有東尼的鋼鐵人套裝,怎麼會是普通老百姓可以擁有的自由囧
: 美國人民尚且可以擁有槍枝,其他國家呢?更別說國家級的武力
很多板友不接受「槍枝」的類比,認為槍枝是後天的,超能力是先天的。
然而我們要先釐清一件事情,那就是註冊法案管制的不是「超能力者」而是「義勇行為」
什麼是「義勇行為」,好的狀況是路見不平見義勇為,不好的狀況就是動用私刑。
其中的差異是難以拿捏的,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需要司法仲裁,判斷誰有錯,又應該受到
怎麼樣的懲罰,而不是把這個判斷的權力交給個人。
換句話說,一個健全的法治國家,絕對不會允許民眾動用私刑
不管你有沒有超能力。
: 噓 lovecmgirls: 不要再拿槍枝類比了好嗎 註冊法案是只要你是超能者 03/16 16:27
: → lovecmgirls: 在公開場合有使用你的能力就得要註冊 被監控 你生來 03/16 16:28
: → lovecmgirls: 有超能力就要把身家資料攤在陽光下,這跟槍枝法案哪 03/16 16:30
: → lovecmgirls: 類比 03/16 16:30
所以,不管你有沒有超能力,只要你不使用超能力來進行「義勇行為」就不用被管制。
當然很多人還會繼續質疑,不是所有人進行「義勇行為」都會失控,有些人的道德水平很
高,或者他的能力只能用來救助他人,這種人也要被管制很不合理。
: 噓 KingKingCold: 我舉一個簡單例子,我假設有用雙手就能把傷者創口癒 03/16 16:47
: → KingKingCold: 合的能力,我不想使用也不想註冊,結果有一天我看到 03/16 16:47
: → KingKingCold: 路邊有人被車撞,肚破腸流,我使用我的能力就能救他 03/16 16:47
: → KingKingCold: ,我救了他,結果隔天東尼就派人來我家要我簽下去, 03/16 16:47
: → KingKingCold: 不簽就是違法,請你到42號監獄去當終身會員,你覺得 03/16 16:47
: → KingKingCold: 如何?? 03/16 16:48
但是就像前面說的,撇開超能力不管,任何的法治社會都不會允許「蝙蝠俠」這種存在,
更不要說「制裁者」了,當然,我們沒有辦法確定每個人都是「制裁者」,說不定人家是
有高貴情操的「美國隊長」,這樣誤會人家很不好意思。
可就是基於對個人的不信任,我們才會有民主、法治,才會有司法獨立。
所以如果你想要使用你的能力參予「義勇行為」,你就必須註冊,必須受訓,否則誰知道
你真的只有治療的能力?誰又知道你不會失控?
很多人看漫畫,主角都是好人,所以會覺得這些不信任很荒謬。
但這都是現實世界需要考量的問題。
: 推 aa10504: 你天生是同性戀(超能者),但你只要不出櫃(不使用能力 03/18 02:31
: → aa10504: )就不會被異樣眼光(管制),差不多的道理嗎?不妨礙他 03/18 02:31
: → aa10504: 人自由的使用能力是天賦人權嗎? 03/18 02:31
: 噓 aa10504: 另外這個id要噓一下 03/18 02:33
然後我們再回到「超能力」的問題。
為什麼好像特別針對超能力者?就只是因為超級英雄大部分都有超能力啊...
並不是因為他們有超能力才要被管制,而是會有這類行為的人剛好都有超能力。
拿「你管制我就是歧視我有超能力」來回應,完全是沒搞清楚事情的先後順序
這就像前陣子蔡明亮要去輔大,沒有經過申請遭到拒絕,有些人就說這是歧視同志囧
再者,回到槍枝的類比,不管你有沒有超能力,只要想要從事義勇行為都要被管制,而你
又擁有強大的力量(槍枝),政府更加具備有管治正當性。
那些有槍的人,就算不從事義勇行為,也要登記喔!
: 噓 Hippy: 這篇才因噎廢食吧?因為東尼(再加個蟻人好了)的緣故,所 03/18 04:55
: → Hippy: 以很多自然擁有能力(黑寡婦鷹眼隊長的身體技巧、緋紅快銀 03/18 04:55
: → Hippy: 的超自然能力)的人就要被管制?就要冒著曝露身份的風險被 03/18 04:56
: → Hippy: 管制?想想看鷹眼的身家都被公布了,那他的家人難道不會有 03/18 04:56
: → Hippy: 危險嗎?而且癥結點是到底為什麼可以信任這個政府?今天不 03/18 04:56
: → Hippy: 是「擔心」政府走偏,是「已經」走偏了。 03/18 04:56
最後,許多人還是不同意註冊法案的理由是不信任政府。
可是這種想法走到極端,難道是無政府主義?很顯然也不是。
更何況,你不信任政府,為什麼可以信任無數個不知道身分的蒙面人?
這裡要再重申,漫畫讓讀者站在全知的角度認識的主角,但那不是現實。
而現在面對政府可能失控的風險,我們的選擇是分散政府的權立,並成立公民團體監督。
這也是平行世界的HappyEnd呈現的解決手法。
因此,重申我的重點:「管制不等於邪惡!」
如果現實世界出現了「英雄」這種職業,那麼他們是必要受到管制。
問題是如何管制,而非要不要管制。
作者: lpb (Θ_Θ)   2016-03-19 16:07:00
這篇說的有道理,問題是你忽略了電影世界的政府真的令人難以相信,連神盾局都潛伏有一大批九頭蛇成員了,誰知道政府部門裡還有多少,用人民力量監督?別忘了美隊2裡連民意代表的議員也有九頭蛇,這樣是要怎麼讓這些超級英雄相信,註冊後不會被九頭蛇給知曉身份,進而一個個被暗中收拾掉?「管制不等於邪惡!」沒錯,但是當管理你的組織本身可能就是邪惡的時候,貿然推動註冊不就等於是賭命嗎?
作者: masayo (蒼穹煉獄劍N￾ )   2016-03-19 18:04:00
現實世界的各國政府也是很容易被財團 被宗教 被外國勢力各種程度上的滲透的這點其實不能視作「只會在漫畫裡發生的情形」現實世界是很難有完全品德操守沒問題的英雄沒錯 但同時也很難有完全可以相信的政府要「現實的討論」兩者都該考量進去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16-03-19 18:35:00
如果要公民團體監督政府,那不如直接把超級英雄納入公正第三方的公民團體監督自律下,例如現實中的電影分級制度,由公正的第三方公民帶動自律要比政府直接伸手進去控管可靠多了
作者: owenkuo (灰色腦細胞)   2016-03-19 19:25:00
原po中肯,政府陰謀論者和反核電一樣,只要你有一點點被滲透的風險就都不能管(不能用核電),哪怕是告訴他們再多重的外控或分立制衡機制都沒用,販賣恐懼就是這麼簡單表面上是自由主義高舉人權? 實責搞不好削弱制度的正當性性之後好讓他們順勢接手(核電的情況就是民間電廠有機會賣貴的電給大眾或台電) 不說破還以為真是自由人權好棒棒~照陰謀論的標準,軍隊不能配武裝、警察不能配槍、連市場賣肉的都不能拿刀,因為通通都有中性工具被歹人濫用或滲透控制或社運最愛講的宰制之潛在危險性,通通不允許制度去控管。社約論者所幻想的state of nature終於在這裡實現
作者: deerdriver (騎鹿人)   2016-03-19 19:41:00
原po中肯 樓上跟陰謀論一樣自己幻想......
作者: harlemfans (harlem)   2016-03-19 19:46:00
我的理論就是漫畫跟真實是不一樣的 現實隨便一個人有超能力的人 你不知道他是怎樣的人 當然要受某種程度管制 但是這也要考量人權法律問題 要協商談判取的共識當然現在討論是電影漫畫 那當然不能交給政府這是常識現實中政府也非完全可性 但考量大眾安全這是政府工作現實中政府不可信 你要透過改善政府來解決不是就不信
作者: pastor1982   2016-03-20 01:14:00
你可能誤解法治國家的概念,法治國是出於對國家公權力的不信任,所以要求國家一切的行為都必須尊守人民訂出的法律規範,所以衍生出依法行政原則用來綁住國家的手腳,換句話說依法行政是要求國家一切行為都要守法而不是要求人民要守國家的法,所以法治國不是你說的對個人的不信任民主,法治,三權分立以及司法獨立都是證明法治國的內涵就是出於對國家公權力的不信任
作者: fox0731 (fox)   2016-03-20 01:30:00
看你們幾位老兄討論成這樣真好玩這只是一部漫畫爽片,ok?編劇愛怎麼編就怎麼玩,糾結成這樣....看完隔天還是乖乖去上班啊
作者: archlich (archlich)   2016-03-20 02:12:00
可以從日本明治時代的禁刀令跟中國人對江湖的描寫討論
作者: freezeblue (管)   2016-03-20 03:06:00
現實生活有需要打超能外星人嗎?老是拿現實跟電影吵..
作者: sensha (sensha)   2016-03-20 07:49:00
管制其實也只是個形式,超級英雄真的存在的話你想動他?只怕怎麼死的都不知道,會有媒體或狗仔敢去拍浩克嗎?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6-03-20 08:04:00
所以...那幾個在捷運上打鄭捷的通通給原PO站出來,你們被原PO宣告有罪!操!
作者: best0811 (御六)   2016-03-20 09:03:00
系列文越來越無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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