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不守法不正義的美國隊長(有雷)

作者: RealJustice (Nice to Meet You~)   2016-05-08 01:45:15
: → deer8dog9: 不就是透過程序正義 去達到最接近公平正義嗎? 05/05 13:08
: → a5378623: 最接近,但不可能達到 05/05 13:08
: → a5378623: 只有承認不可能達到,程序正義才有意義 05/05 13:08
: → deer8dog9: 位省先判 直接格殺冬兵叫作符合程序正義喔= = 05/05 13:09
: → a5378623: 哪裡有未審先判直接殺他了啦? 05/05 13:10
: → a5378623: 還有幫你找精神醫生做精神鑑定耶 05/05 13:10
: 不打你臉我真的不舒服...
:
: 一般所謂的「程序正義」,也就是法學上所謂的「正當程序」
:
: 正當程序起源於英國『大憲章』(Magna Carta, 1215)第39條的規定:「除非經過合法
: 審判、或是根據本國法律所訂,不得捕捉、囚禁、或放逐任何自由人,也不可剝奪其權利
: 或財產」。美國除了在憲法第五修正案對於徵收私有財產有明文規定,另外,在憲法第十
: 四修正案也規範:「非經法律的正當程序,不得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是財產」(
: nor shall any State deprive any person of life, liberty, or property, without
: due process of law),也就是財產所有者應該享有「正當程序的權利」(due process
: rights)。
:
: 節錄於施正鋒教授對程序正義的解釋。
:
: 冬兵的程序正義在哪裡?
程序正義?
1. 通緝多年的殺人累犯
2. 持有強大武器
3. 危險程度直逼超級英雄 一般人無法匹敵
對這樣的人, 下令遭拒捕可以開火有甚麼不對? 軍警的性命就不重要嗎?
投降後, 有人對他開過槍嗎?
※ 編輯: RealJustice (118.165.17.207), 05/08/2016 01:46:05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6-05-08 02:14:00
一張冬兵出現在附近 就格殺東尼把Zemo的證據給ROSS 就不鳥
作者: toyamaK52 (叉燒二代目)   2016-05-08 02:17:00
ROSS:我就是要用政治手段搞掉復聯 凸顯我美國世界第一
作者: joas (水煉月)   2016-05-08 02:42:00
問題是羅斯也有說啊!在你們婊過我之後,我怎麼可能相信你們,雖然羅斯在劇中很 g8沒錯,但是他也不是一開始就去到盡的(給復仇者選擇不簽的權利 給東尼36個小時 )
作者: hugo7935 (HugoJoy)   2016-05-08 02:45:00
那完全不是自由選擇而是強迫選擇……
作者: kuninaka   2016-05-08 02:45:00
神經,丟一個法案教你馬上簽連條文都沒討論過就要簽
作者: joas (水煉月)   2016-05-08 03:09:00
呃~話不能這樣說,畢竟那是別人(國)家,規矩本來就是他們說了算,羅斯也說過啊,不接受就退休,這樣人家也不會來為難你,又不是說不簽就抓起來
作者: toyamaK52 (叉燒二代目)   2016-05-08 03:15:00
深海大鳳梨:簽會用政治手段抓你進來 不簽還是要抓進來簽的栽贓很容易 不簽的就"大規模毀滅性武器"要重建政府和軍隊威望可以 但抓代打的良心過得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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