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
其實沒有甚麼特別的感想。挑一些和史實面不同的來說吧。主要根據英文維基和
這篇:
http://www.historyvshollywood.com/reelfaces/hacksaw-ridge/
1.交戰場地在電影裡感覺好像不小,其實只有大約一個足球場大。也就是說主角
在那裏救人其實是真的很容易被打中…電影場面拍得太大,反而拍不出危險性。
2.主角元配桃樂絲(Dorothy)1991年死於車禍,然後主角就娶了第二任…電影當然
略去這段。
2.1.老婆桃樂絲認識主角時並未取得能夠擔任護士學位;桃樂絲當上護士是戰後
的事,為的是養家。
2.2.主角並沒有因為他抵死不拿槍而錯過結婚典禮…實際上在主角參戰之前他就
已經結婚了。主角的確有被告上軍事法庭而被監禁,不過主要是害他見不到他的兄弟
Harold(進入海軍,正要上船服役)。
3.電影中他是自願從軍,實際上他是被徵召入伍(drafted)的。
4.根據主角同袍的證言,似乎他的確救過日本兵,不過沒有證據能證明有日軍是
被他從懸崖邊繩降救下。
5.當主角抵達懸崖邊時攀爬網已經放好了,不過史實上那是包括他在內三個人爬
上去放的。
6.根據某位日本士兵的回憶,每次他拿槍瞄準正在懸崖邊救下同袍的主角時,他
的槍就卡彈──電影沒演這段。
7.史實中主角只記得他大約救了50多人,然而上面的長官要求灌水灌到一百人;
於是雙方達成和解,就取中間數值75人吧。
8.最後攻下該地真的是發生在星期六,而且真的讓主角做完禱告才發動進攻──
與電影不同的是,史實上,因為作禱告而延緩進攻是經過上級認可的。
9.主角被炸斷腿實際上是攻下該嶺(5月5日)兩個星期以後的事(5月21日)。這天實
際發生的事比電影更傳奇──他並沒有馬上被救走,而是自己處理完傷口之後等了五
個小時才等來擔架;在把他抬回去途中碰上敵人的坦克攻擊,主角讓出擔架,堅持先
將負傷更重的士兵抬走。他在原地等擔架的時候被敵方的狙擊手打中手臂,造成復雜
性骨折,於是他拿槍托固定斷臂,自己在崎嶇的地表上爬了300碼(約270公尺)抵達急
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