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DIE2 (ㄚ呆)》之銘言:
: 標題: Re: [爆卦] 國片「目擊者」原著編劇開戰了!控遭侵權
: 時間: Tue Apr 11 02:54:2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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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話說目前只有一個片面之詞出現而已 但單就這個片面之詞的說法 其實也蠻矛盾的
: 當初15萬協議 說法照這個桃樂絲說法 就是賣自己劇本 讓導演去投了吧
: 只是最後導演也沒投 所以15萬也沒給 這個部份我覺得等製作方那邊做出解釋比較實在
: 30萬是賣斷劇本 連掛名都不行對吧
: 結果現在槓上了後是求償300萬 自己拿150萬 名義上是因為自己被騙所以火了
: 必須為創作者發聲...還不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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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我是覺得如果這電影沒紅 會這樣嗎?
: 劇本是很重要 但能不能拍出那個感覺 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
: 很多劇本好 拍出來是B級片也不在少數 而自己當初就協定15萬賣劇本了
: 現在人家拍出來成品 價值已經遠大於這個15萬時 又跳出來想..呵呵 300萬
: 我覺得大家先等製作方出來解釋吧 這種一方詞出來就開始利用鄉愿想帶風向的做法
: 已經有太多次囉..
首先那個馬關條約是在什麼情況下簽的沒有人真的知道
白紙黑字就是這樣沒什麼好講的
但是現在的重點是導演明明說了2015要投輔導金
沒有投 還片面跟桃說是沒有入選
卻又在新聞上說是因為本來就有紅衣領了所以"目擊根本無法申請"
這就站不住腳了
就算假設沒有投這件事不是導演故意的
他事後有再跟桃說明這件事嗎?
桃的說法 表現出導演不但沒有後續說明還欺騙她
這不是詐欺是什麼?
回到你說紅了就想分杯羹這件事
導演跟製片方難道不也是覺得這部片劇本好會紅才又在2016又投了輔導金嗎?
更何況桃的說法是2016導演還是不願意給錢
而導演的說法是他有要給但是桃不給帳戶
就算我假設導演說的為真
還是無法解釋 "為什麼2015年明明就不能投卻又要跟桃簽那份馬關條約" 啊?
今天你片子上映了紅了
被人抓到道德把柄
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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