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美國隊長3之法律爭議

作者: nuranto (nuranto)   2017-05-19 23:13:08
嘩~好熱鬧啊!現在參戰還來得及嗎?(探頭)
看著板上從去年陸續兩派交鋒的精彩言論,
本片出藍光後就很想再寫些什麼,
但是一來有點懶有點忙,二來想寫的點太多了,
當初兩邊站隊的爭議很多在於指責對方的不合法,
我不是唸法律的,只是職場環境和法律有關,
那種什麼 "自非無疑" 或 "尚非不能" 這種法律人很愛賣弄的用語我也不熟,
但有時看到錯誤的引用專有名詞或誤解法律意含而以為對方有(或沒有)違法,
而導致整段看起來很像張飛打岳飛的時候實在有些無言,
所以一直很想從這方面切入寫法律層面的對比(比如我接下來要寫的對照組),
和前後案例的對比(比如一樣都被洗腦過,為什麼大家能接受Clint卻不能接受Bucky),
如果從法律角度來看事情,我想盡量用簡單的例子來解釋劇中行為為什麼合法或不合法,
如果還是堅持法律太難不想懂,那就舉系列電影中曾經發生過的例子來驗證。
總而言之想寫的太多,趁這次的熱潮先寫一段暖暖身,
但我真的很容易越寫越多,不怕長篇再繼續囉... ^^
法律爭議點
限制Wanda的人身自由
我老爸說「嘿~你同學好漂亮,把她綁回來當壓寨夫人給我生孫子」,我就行動了
Tony說「嘿~你隊友好危險,讓她待在總部當人形立牌給我安份點」,Vision就行動了
但是因為女孩很厲害,所以我在未告知任何人包括女孩本人的情況下把女孩拐到我家聊天
但是因為女孩很厲害,所以Vision在未告知任何人包括女孩本人的情況下把女孩留在總部
聊天
女孩覺得我很有趣,沒注意其實我是想要綁架她限制她自由
女孩覺得Vision很有趣,沒注意其實Vision是想要軟禁她限制她自由
時間線切到這裡,我和Vision違法了嗎?是的,當我們開始行動時就違法了,
你如果是第一個女孩的父母,這時發現女兒不見並且知道我的意圖,報警絕對成立,
那第二個例子又有什麼不同呢?沒人替她報警而已。
女孩和我聊完天想回家,我伸手擋住了她,女孩問我是不是不讓她離開
女孩和Vision聊完天想去買東西,Vision伸手擋住了她,女孩問Vision是不是不讓她離開
我回我爸說這麼做是為了我們倆的幸福。女孩問那你呢?我說我想讓大家知道我有多幸運
Vision回Tony說是為了大家的安全。女孩問那你呢?Vision說我想讓大家看到我眼中的妳
時間線切到這裡,我和Vision的違法持續嗎?是的,
"伸手擋" 這個行為已經明確表示女孩的自由被限制了,
誰管咱們倆的藉口是啥,違法還是違法啊~
這時如果兩個女孩都火大甩一巴掌揚長而去,那就結案了,但爭議點在下面:
女孩想說其實我也滿帥的,繼續留下來在一起好像也沒差,那先留下來再看看
女孩想說其實Vision對自己也滿好的,繼續留下來在一起好像也沒差,那先留下來再看看
時間線切到這裡,我和Vision的違法狀態持續嗎?
當然,我的帥和Vision的好在法律上都不構成對女孩限制自由的正當理由,
有那條法律規定人帥或人好就可以限制他人自由?沒有!
那女孩怎麼想會不會改變我和Vision的違法行為使之成為合法狀態?
很多人認為會,大部份的爭議由此而起,
但是,如果我的甜言蜜語和Vision的柔情攻勢改變女孩的意志,
可以導致我們的行為由違法變合法,
事情就大條了。
小偷的苦苦哀求讓屋主本來想要告知警察的臨時改變主意了
(上有老母下有妻兒,我們都餓三天了可憐可憐我嘛,但是不是真的再說吧)
老闆的好言勸說讓外勞本來想要爆料被性侵的乖乖閉上嘴了
(好啦我知道你委屈了,但現在爆料你也沒法繼續留在這裡工作,算了吧)
惡霸的一個眼神讓小朋友本來想要告訴老師的不願意說出來了
(現下我什麼也沒做啊,看一眼而已又沒說話算不上脅迫吧)
黑道的惡名昭彰讓被害人本來想要告到法院的放棄把自己土地拿回來了
(我也沒把你怎樣啊,你自己被我過去的盛名嚇到,跟我沒關係吧)
甜言蜜語、柔情攻勢、苦苦哀求、好言勸說、一個眼神、惡名昭彰,
都在沒有進一步違法的情形下成功改變他人意志,
綁架、限制、偷竊、性侵、霸凌、侵佔的狀態就合法了嗎?
絕‧對‧不‧可‧能!!!
當事人追究與否跟對方行為本身是否合法完全兩碼子事,
更甚者,若是用威逼利誘強迫當事人閉嘴,
事後卻因沒有證據無法證明有威逼利誘的存在,
外界看起來還是當事人不追究啊,
如果因為當事人看起來或實際上不追究,違法行為就自動合法,
那… 唉~ 這世界會讓相對弱勢的人很絕望吧!
回到正題,時間線繼續,
女孩想說先留下來再看看,結果自家老爸找上門說你媽住院了需要你照顧
女孩想說先留下來再看看,結果Clint找上門說Steve出事了需要你幫忙
她爸知道自己打不過對方先用機關困住我,想趁機帶女孩離開
Clint知道自己打不過對方先用機關困住Vision,想趁機帶女孩離開
女孩猶豫說出去也不一定能嫁這麼帥的,她爸只好多花時間繼續勸
女孩猶豫說出去也不一定能彌補過錯,Clint只好多花時間繼續勸
結果我很快掙脫,她爸只好跟我打起來
結果Vision很快掙脫,Clint只好跟Vision打起來
她爸當然打不過我一個年輕小伙子,毫髮無傷的我很快就勒住她爸到快不能喘氣
Clint當然打不過Vision一個不死之身,毫髮無傷的Vision很快就勒住Clint到快不能喘氣
這時會期待女孩對我或Vision說啥?
「對,快勒暈他別讓他繼續講話勸我離開?」
誰會看著曾經幫助自己又跟自己很親近的人被勒成這樣而無動於衷?
女孩要我放開她爸,並再一次明確表示她要離開了,我說我不會讓你走
女孩要我放開Clint,並再一次明確表示她要離開了,Vision說我不會讓你走
女孩救了她爸並禁錮我,我喊道妳要是走了就再也嫁不了帥哥了
女孩救了Clint並禁錮Vision,Vision喊道妳要是走了大家就會永遠怕妳
女孩沒理我的鬼扯還是走了
女孩沒理Vision的鬼扯還是走了
這裡還有一個爭議點,
Wanda的能力比Vision高,離開不是問題隨時都可以,
所以Vision對Wanda的限制其實不違法云云,
老實講只能說見鬼。
復聯裡隨便抓一個因這傢伙而冤死的人數會比奈及利亞事件11人少?
Thor年輕時代的好戰,Natasha KGB時代的濫殺,Hulk爆走時的破壞,
就連Steve在戰場打了那麼久的仗也總是有子彈不長眼的時候,
更別提Tony那近在眼前的奧創災難性毀滅,
怕這些人討厭這些人的民眾不會比怕Wanda少,
有看過誰因為這樣就出不了門?
「如果妳離開了就再也嫁不了帥哥」根本是假議題,世界上帥哥又不是只有我一個
「如果妳離開了大家就會永遠怕妳」根本是假議題,民眾會怕的人又不是只有Wanda一個
利用女孩對「有個帥哥要娶我的期待感」而沒堅持離開,以此限制她的自由才是真的
利用Wanda對「有人因為自己而死的愧疚感」而沒堅持離開,以此限制她的自由才是真的
     「因為之前那件事大家會怕我的罪惡感」
利用她的期待感使之不離開,再說沒有啊她那麼強我怎麼可能限制得了她
利用她的愧疚感和罪惡感使之不離開,再說沒有啊她那麼強Vision怎麼可能限制得了她
嗯~認真的嗎?
Wanda走不走跟能力有沒有比Vision強根本沒有關係,
能力再強,心態被困住了還是沒輒,
不然也曾經發生過正常體格男生被小隻馬野蠻老婆家暴的案例,
總不能因為男生有能力打的過女生所以不給家暴令吧~
呃對了,雖然覺得教唆犯算常識,但還是註明一下,
上面一直寫違法的是Vision,如果有人想問那關Tony什麼事,
第一句就寫了,是Tony叫Vision限制Wanda的,
慫恿別人做違法之事的人,和實際去做的人一樣違法。
話說回來,Tony或Vision不讓Wanda離開的目的是什麼?
保護其他人的安全避免大家怕她,這是Vision說的,
她不是美國公民沒有簽證居留權,這是Tony說的,
兩者都很關心Wanda,出發點都是為了她好,這絕對無庸置疑,
但Vision的說法是假議題,原因上面說過了,
Tony的說法才是最合理的,
美國政府不想留個不定時炸彈在自家,
搞不好移民署官員都在復聯總部守株待兔了,
Wanda要是真的出門應該會馬上被遺返。
所以Tony要是照實講,也許Wanda會索性主動足不出戶了也說不定。
如果兩個故事的前後順序和作法微調一下,
我老爸覺得那女孩好漂亮好想要有個媳婦,跟我打商量說能不能去問一下
Tony覺得那女孩好危險好想要她繼續留在復聯,跟Vision打商量說能不能去問一下
我也很喜歡她所以就行動了,女孩和我相談甚歡,然後我單刀直入的問她
Vision也很喜歡她所以就行動了,女孩和Vision相談甚歡,然後Vision單刀直入的問她
「我知道很唐突,外面很多人在追妳,但我真的很想和妳在一起,妳願意跟我結婚嗎?」
「我知道很唐突,外面很多人在追妳,但我真的不想失去你,妳願意暫時不要出門嗎?」
女孩覺得我很帥,而且也的確不想被爛桃花追著跑,所以就同意了
女孩覺得Vision人很好,而且也的確不想被移民署追著跑,所以就同意了
開心的我立刻昭告天下,尤其是她家人,讓他們放心。所以女孩真的嫁我了
開心的Vision立刻昭告復聯,尤其是Steve和Clint,讓他們放心。所以Wanda真的留下來了
要是能像上面這段,原本我老爸或Tony的目的也達到了,皆大歡喜不是很好嘛~
為什麼一定要用違法的方式呢?
因為不敢肯定女孩一定會同意,只好用騙的用哄的,
那難怪人家老爸或Steve要生氣了啊~
拉拉雜雜打了一堆字,說到底其實也只有一句話,
不是當事人消極沒反應讓違法狀態持續就代表加害人的違法行為會自動合法化。
之前我看著版友們的回覆笑很開心的時候,
友人問我發什麼神經,我把手機拿給她看,
沒想到看著看著她指著Wanda這段說她聯想到一個很久以前發生的事。
簡單說男女是鄰居,男的有一天把女的拖進自家性侵,
性侵完了以後跟她說:「反正也不是處了,算了吧,這裡有個名牌包送妳。」
女的拿著包恍恍惚惚走了,一開始女的是想報警,但看到包包覺得自己好髒好像妓女,
女的猶豫間男的食髓知味幾天後又把她拖去性侵了,這次直接給錢還問她應該有爽到吧,
女的因為羞恥感(自己不乾淨了)罪惡感(拿禮物紅包好像妓女)所以沒有報警,
是後來又一次被拖走時另一個好心鄰居看到了才報案,
但結局不算太好就不提了。
我想說的是,女的因為種種原因理由消極沒反應讓被性侵的違法狀態持續,
應該不會有人覺得那男的作為合情合理合法吧,
若要拿這個案例來做更誇張的對比,
父親知道女兒被性侵後很生氣,男的還說反正我有前戲看她做的也滿爽的你生什麼氣?
Steve知道Wanda被軟禁後很生氣,Tony還說反正我有泳池看她住的也滿爽的你生什麼氣?
我要是那父親大概會當場腦溢血,
Tony這腦包還提什麼泳池,Steve的反應真的算客氣了。
嗯,又不小心寫了一長串,舉個例對比就一大篇,
這次寫完不曉得那天才能克服懶散繼續下一篇,
但如果只能寫一篇,這會是我最希望人們看到的,
畢竟 "Wanda沒主動離開就是默許被軟禁,其他人有什麼好說嘴" 這種說法真的很常見,
每次都看的我心驚膽跳,想說這違法這違法這真的違法啊~~~
所以,如果能有一個人有時間有耐心看完,
還因此改變觀念,那我就滿足了。
作者: galuwu (保力達加米酒)   2017-05-20 07:54:00
長知識推
作者: daydreamer13 (daydreamer13)   2017-05-20 07:51:00
樓上可是攔住你跟真的有意圖要殺你又不一樣吧?如果只有欄住 好像無法判斷對方是否有殺人意圖雖然對方有能力秒掉你 以幻視這段來說他不會殺汪達但如果換成強暴犯 可能就會有 這在法律上會怎麼判定我也蠻好奇的
作者: Sk8erBoi (滑板男孩)   2017-05-19 23:16:00
醒醒吧你沒有漂亮同學
作者: rrrrrmagicgo (瑞比)   2017-05-19 23:16:00
…只有我看不太懂嗎
作者: Sk8erBoi (滑板男孩)   2017-05-19 23:20:00
醒醒吧你根本不帥
作者: MARVELHERO (錢鬼東)   2017-05-19 23:22:00
感覺像是要扯上最近很紅的補習班...
作者: cam   2017-05-19 23:35:00
作者: cindylin812 (欣蒂)   2017-05-19 23:37:00
覺得例子對照有點混亂 拿掉一些可能比較好
作者: mysmalllamb (小羊)   2017-05-19 23:41:00
不難懂,但好長...
作者: tocatch (Elenyanar 星辰之焰)   2017-05-19 23:43:00
我覺得寫得不錯啊XDD 看得懂~有沒有後續?【敲碗
作者: lym0715 (暱稱)   2017-05-19 23:51:00
作者: cam   2017-05-20 00:02:00
覺得這個劇情設計是要激化角色立場衝突並給東尼扣分(畢竟是美隊主場)沒想到很多觀眾居然接受這種違法行為
作者: alwaysstrong (不要踩小強)   2017-05-20 00:10:00
推一下 東尼那串關你是為你好的論調根本噁爛
作者: mysmalllamb (小羊)   2017-05-20 00:22:00
我覺得最糟糕的是那些以為不犯法就會這樣做的人
作者: rick65134   2017-05-20 00:24:00
為什麼在女孩離開前就算違法了? 心裡想想也有罪?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愛傅紅雪這變態)   2017-05-20 00:26:00
就看是公訴還是告訴乃論?
作者: cindylin812 (欣蒂)   2017-05-20 00:26:00
補充一下 這邊我也覺得東尼好好講就好 但他的說法真的很雷
作者: rick65134   2017-05-20 00:28:00
"伸手擋" 這個行為已經明確表示女孩的自由被限制了
作者: yuhane (ç¾½)   2017-05-20 00:28:00
都已經限制人身自由了還不違法?心裡想想?0_0?
作者: yuhane (ç¾½)   2017-05-20 00:29:00
電影裡已限制,已違法。
作者: owlrex (Sidro)   2017-05-20 00:30:00
都已經無視法律在美國炸來炸去了 限制人身這件事...
作者: rick65134   2017-05-20 00:30:00
在伸手之前他只是純聊天而已吧?是原PO自己要把時間線那樣切的 那就不能參考之後的行為
作者: yuhane (ç¾½)   2017-05-20 00:32:00
幻視只是讓女巫放鬆沒覺得已被限制吧?還有炸來炸去是大事,限制人身自由就不算有問題?
作者: peifen (fen)   2017-05-20 00:32:00
老實我一直不懂紅女巫在奈及利亞事件犯什麼錯要被軟禁,在身上綁炸藥的是交叉骨,女巫來不及將炸藥送走波及到建築物中的人,這些人就變成她害的?那如果她什麼都不做,任由炸藥炸死地面上更多人,是不是就沒有理由責備她了?
作者: yuhane (ç¾½)   2017-05-20 00:34:00
換軟禁隊長XD
作者: feedback (positive)   2017-05-20 00:34:00
推,軟禁女巫是立意良善但做法錯誤的好例子
作者: rick65134   2017-05-20 00:35:00
所以用嘴砲純聊天也違法嗎?
作者: saintai (shu)   2017-05-20 00:36:00
觀眾是上帝視角才知道女巫是救人失敗,對當地人來講,非法入境的一群不知道什麼人進來炸翻天,根本就是恐怖分子…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5-20 00:36:00
猩紅女巫是有其他能力可能會破壞計畫,所以才被放到另邊故
作者: yuhane (ç¾½)   2017-05-20 00:36:00
傳說中「我這麼做一切都是為你好」
作者: cindylin812 (欣蒂)   2017-05-20 00:39:00
"我都是為了你好 乖乖聽我的就對了"
作者: peifen (fen)   2017-05-20 00:56:00
......所以幻視那些為她好雖然是真心,但也有不希望她壞了東尼的事的目的?突然覺得有點噁心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17-05-20 01:03:00
沒想到竟然會有這麼多人贊同這點,超擔心接受這種行為的人+1,他們如果完全沒意識到這是犯法的,那還真恐怖,台灣竟然有一堆,認為損害個人自由意志,限制個人人身自由是可以允許的,這是咸豐年代的人權觀念嗎??
作者: rick65134   2017-05-20 01:14:00
還是無法理解 純粹的"騙或拖延的行為"是違法 煩請解釋請務必把時間點定格在伸手前 而完全不考慮後續作為還是說 法律層面就是不能把時間完全切開來看?
作者: luvshiou (落落)   2017-05-20 01:24:00
作者: cashko   2017-05-20 01:26:00
推,我覺得比喻很好啊XD
作者: rick65134   2017-05-20 01:26:00
"有意圖"的拖延 這件事是參考後續行為來反推的吧如果在他伸手之前 突然早上喝的早餐店奶茶發作而作罷?
作者: abianblowjob (阿扁吹喇叭)   2017-05-20 01:28:00
無聊
作者: yuhane (ç¾½)   2017-05-20 01:30:00
樓樓上離題且開始假設電影不存在的狀況?
作者: abianblowjob (阿扁吹喇叭)   2017-05-20 01:30:00
難懂
作者: rick65134   2017-05-20 01:31:00
另外 為什麼"有意圖"+"騙或拖延的行為"=違法?是原PO自己把時間線切在那邊的 不是我說的阿
作者: abianblowjob (阿扁吹喇叭)   2017-05-20 01:32:00
浪費了
作者: rick65134   2017-05-20 01:33:00
是否只要"有意圖" 後面搭配上"任何的"行為都算違法?
作者: adoy (adoy)   2017-05-20 01:37:00
解釋地很清楚給推,文是長了些,但是很口語好讀,不會沒耐心
作者: cam   2017-05-20 01:42:00
怎麼有人諮詢法律知識口氣還那麼兇的XD
作者: lunchboxx (lunchboxx)   2017-05-20 01:43:00
推這篇解釋很清楚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17-05-20 01:43:00
解釋地很清楚給推,某人根本雞蛋裡面挑骨頭,難看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7-05-20 01:47:00
幻視不是人 結案還有 霹靂火可是在街上被人直接砸頭的
作者: Sk8erBoi (滑板男孩)   2017-05-20 02:14:00
程不到10秒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7-05-20 02:15:00
程她一點都沒爽到 她跑去告我強姦 這成立嗎?
作者: rick65134   2017-05-20 02:16:00
樓上的例子和最近炒很大的誘姦 相似度高達87% XDDronray7799的說明很清楚明確~~經過ronray7799的說明 我覺得似乎是這樣 你的行為是否接下來可能採取的無爭議性犯罪行為是否有相關或延續性我上面第一行打錯 你的行為"和" 不是"是否"為了要蒙面搶贏行 所以你去買安全帽 和買手槍是否一樣?銀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7-05-20 02:26:00
再往前推一點 今天我決定要搶銀行 所以要開始計畫 然
作者: rick65134   2017-05-20 02:27:00
買安全帽具有一般性用途 但買手槍 似乎就沒啥好解釋了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7-05-20 02:27:00
後就去買了紙跟筆 但又覺得太蠢所以不幹了 請問我買紙跟筆這行為可以算是違法嗎?
作者: rick65134   2017-05-20 02:29:00
樓上是純發問還是會給答案阿? 好像知道答案阿好想好想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7-05-20 02:30:00
不是 我只是覺得原PO似乎不太清楚了意圖跟實行的前後歷程 才會把幻視用嘴巴留人當作是犯罪行為意圖使人遭受拘禁 而動用口舌說服 這怎看也不叫拘禁吧...
作者: rick65134   2017-05-20 02:32:00
那以我的例子來看 買安全帽可以安全pass吧?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7-05-20 02:33:00
意圖強姦人 而動用口舌讓其合意性交 這叫做強姦?
作者: rick65134   2017-05-20 02:33:00
補充 是全罩式安全帽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7-05-20 02:35:00
預備犯之成立 要看法律有沒有處罰今天你想砍人跑去買了把刀 但買了之後覺得很蠢就丟掉是不成立犯罪的假如你埋伏在要砍的人會經過的路上 並且手握刀子看她走過來 卻在此時放棄 才成立中止犯幻視說:我希望世人跟我用一樣的眼光看你女巫就主動留下 這哪叫軟禁?再者 幻視伸手如果有碰觸女巫 才有可能成立強制罪如果幻視身手後女巫表明要離開 幻視不把手縮回去 這也會成立強制罪光是伸手擋人這個行為 稱不上可以被評價的犯罪行為今天有工讀生在街上請人填寫問卷 站到路人前面擋住她繼續前進 對方拒絕後如果工讀生不主動讓開 或是對方想繞過去 工讀生仍不斷阻擋其去路 才會成立犯罪
作者: rick65134   2017-05-20 02:52:00
後面的推文都是在討論原文中的 第一段時間線是否違法阿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7-05-20 02:52:00
幻視接收的指令是 無論如何把女巫留在豪宅"留在豪宅"這個意圖 也不叫犯罪
作者: rick65134   2017-05-20 02:54:00
ronray7799舉了很多例子來探討"有意圖+嘴砲"是否違法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7-05-20 02:55:00
今天我老婆想出遠門旅遊 我跟他說家裡錢不夠假日人又擠不要出去比較好 我沒成立犯罪假如她仍堅持出門 我卻把她關進廁所 這才叫犯罪
作者: rick65134   2017-05-20 02:57:00
我記得似乎是幻視真的嘴配成功了 是鷹眼到場後告知女巫一些事情 女巫想走 幻視才動手 這段劇情我有記錯嗎?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7-05-20 02:59:00
不對 鷹眼用爆炸引開幻視 叫女巫跟她走 幻視回家 鷹眼就動手攻擊幻視 幻視反擊制服鷹眼 女巫一直在看而已最後女巫說要走 但幻視不放開鷹眼 女巫就把幻視打掛這段情節 又有非法入侵住宅罪可以討論
作者: rick65134   2017-05-20 03:02:00
哈 大致上差不多啦 總之沒鷹眼搞事 真的就happy ending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7-05-20 03:03:00
很久沒碰法律了 如果實行過程跟評價有記錯的 歡迎打臉至於原PO 你的最後一段 可以參考我前幾天 轉錄到southpark 的新聞 應該有幫助以後合意性交必須得到對方口頭同意 可以減少悲劇
作者: cam   2017-05-20 03:53:00
一個有能力把你秒掉的人伸手攔你,你走不走?
作者: cam   2017-05-20 08:11:00
看了之前那兩位的推, 難怪悲劇和受害者層出不窮,權勢、力量、關係、情面…這些施在被禁制自由的受害者身上的無形壓力外人看不到,倒頭來被判定是受害者自願。電影畢竟是電影,真實生活中幹出這種事的人不會是男主角,你也不是力量強大的緋紅女巫,更沒有超級英雄來救你。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7-05-20 08:36:00
太...長...了...
作者: ttc768160 (教練 我想發廢文)   2017-05-20 08:46:00
原本的問題就討論的沒完沒了了、還討論到別的地方去...
作者: killerken (踢了肯)   2017-05-20 08:47:00
作者: ttc768160 (教練 我想發廢文)   2017-05-20 08:48:00
以上是說某些推文
作者: cindylin812 (欣蒂)   2017-05-20 08:54:00
推cam大
作者: wegoeni   2017-05-20 09:22:00
作者: octopus4406 (章魚仔)   2017-05-20 09:37:00
cam大中肯
作者: gp5a (gp5a)   2017-05-20 12:02:00
某些人根本沒有基本的法治觀念
作者: evilraistlin (神蝶)   2017-05-20 12:16:00
女巫之前可是奧創的同伙 復2的事件她也有很大責任並不是只有那個炸藥的事情而已吧...
作者: peifen (fen)   2017-05-20 12:33:00
然而外界並不知道,提奧創的同夥就得提由來,復仇者一致緘默
作者: nood (初雪)   2017-05-20 12:37:00
但女巫和快銀後來也一起加入阻止奧創的行列,而他們會那麼做也還是因為東尼我是說會幫奧創也是因為怨恨東尼
作者: WLR (WLR™)   2017-05-20 12:48:00
幻視是自然人嗎?如果法律定位他是機器,那罪要算在東尼身上如果現實真的存在超級人類,一般人跟超級人類不會擁有相同的法律保障。這些超級人類會在過去數千年就用他們的能力掌握權勢,影響整個世界的宗教、社會文化,不會形成現在的法律觀點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7-05-20 13:20:00
路上發傳單的伸手擋我的路有沒違法陸上館停車場進出的警衛伸手擋路有沒違法鷹眼入侵民宅傷害跟破壞有沒違法不愧是玩法的 舉例往黑的舉 現實vision叫媽媽別走媽媽前同事入侵你家 打小孩 叫媽媽快走以上情境已你工作經驗上法院 誰會被關 ?
作者: coolstars (爽涼秋夜)   2017-05-20 13:34:00
可是 汪達也是成年人,我認為,在他表示出想走被留住之前,幻視跟鋼鐵人並沒有犯法,沒必要扯女孩爸媽,畢竟她是成年人了,也沒有爸媽。不然,難道我約人吃飯想跟他相處久一點,而他雖不知道我這想法,但也願意待著也犯法嗎?沒法律觀念,認真問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7-05-20 13:41:00
這個人跟本亂舉阿 妨礙自由只有某些特殊情節乃公訴
作者: coolstars (爽涼秋夜)   2017-05-20 13:41:00
,非找碴。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7-05-20 13:42:00
若你話語能讓他同意繼續待 非威脅本來就不叫妨礙自由拿個小偷比 我很佩服玩法律的人的說服力 以下一堆推
作者: udm   2017-05-20 14:11:00
呃...原po有注意到法律上有告訴乃論與公訴罪的區別嗎??
作者: cashko   2017-05-20 14:15:00
記得去年看板友提過,電影女巫設定好像是青少女年紀隊長:她還是個孩子
作者: nickhoult55 (mayyydayyy)   2017-05-20 14:39:00
作者: rick65134   2017-05-20 14:57:00
所以樓上幾位大大認為 "有意圖"+"嘴砲拖延"是無罪的嗎?還是說 這牽涉到告訴乃論與公訴罪? (這部分我不太懂)若是女巫認為幻視"有意圖"+"嘴砲拖延"=妨害自由而提告這樣有可能勝訴嗎? 還是說這有爭議要看法官心情?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7-05-20 15:45:00
自己想想 你想出門 有個人攔了你一下 說外面下雨 別出門了 後續沒對你做什麼你告的成嗎到是鷹眼突然上門打人找碴 隻字不提
作者: cam   2017-05-20 16:00:00
黑道大哥的小弟拍拍腰間要你別走,除此之外什麼也沒作,你敢走?況且這小弟不是一般人,本身就是武器喔~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7-05-20 16:02:00
vision算黑道大哥小弟 女巫也只會視同等或堂口等級了vision沒威脅前 他是什麼身分有什麼重要嗎要講身分vision算是國家警察 女巫是嫌疑犯
作者: cam   2017-05-20 16:09:00
什麼身分也是問題,對方如果是你長輩、是你老闆、是你軍中長官,是你大客戶(外加眨眨眼可殺人),什麼都沒作要你別走,你走不走?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7-05-20 16:11:00
所以要判什麼刑他一直要我別走 托到超過我限度還是走阿還是你就會留老闆叫你下班開會 你能不能告他妨礙自由
作者: cam   2017-05-20 16:16:00
幻視是不是國家警察我不知道,他不讓女巫走又是根據哪個法條呢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7-05-20 16:17:00
沒有法條 不觸犯法條就好鷹眼私闖民宅 動手打人 都覺得自己無辜的了
作者: cam   2017-05-20 16:21:00
所以國家警察跟嫌疑犯說外面下雨了別出去,這是為你好?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7-05-20 16:25:00
不要問問題問半天 一個問題都不敢答啦 妨礙自由跟強姦都先需要用特殊手段或威脅影響當事人意願 用嘴達成目的 是要告什麼
作者: cam   2017-05-20 16:37:00
我不懂所以一直問阿,就像原po說的有許多狀況是惡霸什麼都沒作憑一個眼神甚至只要憑名聲,被害人害怕於己不利而順從或不作為,這種時候該怎麼辦?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7-05-20 18:02:00
他說的就跟本案例無關了 法院要認定你被威脅才能判啊這種亂舉例的 不然鷹眼退休 看到隊長再跟鋼鐵人pk 他家人希望他不要出門 抱他一下是犯罪嗎 然後隊長派的冬兵跳進他家 拿個電網電他家人 要他走吧 快去幫隊長 這時候你要怎麼說還有 你說的惡霸 跟你說聲請你上車 你會乖乖照辦還是先想逃更何況對女巫而言 vision本身是個讓他威脅害怕的嗎亂舉例來當討論跟本玩法的人再誤導
作者: cam   2017-05-20 18:38:00
可是這個人是幻視,他看著人跟拿槍口對著人沒兩樣阿
作者: shrigo (熙哥)   2017-05-20 18:41:00
不過我比較想知道幻視是不是會對女巫動手?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7-05-20 18:42:00
女巫可以打趴幻視
作者: cam   2017-05-20 18:51:00
我倒好奇留置女巫這段期間幻視有沒有外出散個步什麼的,還是24小時"看著"她呢?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7-05-20 19:49:00
你到底肯不肯正視幻視跟女巫是對等存在 沒有上下關係沒有權力不均衡 甚至他們關係女巫反而是較高的ㄧˉㄈ還有鷹眼的做為跟幻視 到底誰真的犯法
作者: cam   2017-05-20 21:30:00
我覺得幻視的力量無論對誰都是很有威脅性的存在(阿你說他們是國際警察和嫌疑犯)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7-05-20 23:32:00
以政府給他們的看法就是這樣 以他們自己看法就是朋友到底哪裡適用你們的邏輯你回去看看妨礙自由的條件是什麼 你說違法就違法嗎搞清楚法 再說什麼叫違法不然我能說每個跟別人有性關係的都是強姦犯阿那個地方明明是管制區 鷹眼還傷害 被你輕描淡寫呢你哪一幕看到非相關人士走進那個區域以高階主管配給的住宿空間是整個含客廳的家這叫交誼廳別隨便扯扯阿那麼容易進去 記者都不去阿http://tinyurl.com/m3pmacy
作者: aaaaaalio   2017-05-21 13:48:00
這就像,就算是KMT對台灣有功勞也不代表你為了台灣安定而排除異己的清鄉
作者: yuxxoholic   2017-05-22 01:06:00
原PO要不要出來回應一下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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