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看電影時,原本是要用已經過期的國賓電影優待券買票.
就在我拿出優待券給櫃檯人員結帳時,有名陌生人說要跟我買.
最後他用Apple Pay的國泰優惠,買給我票,我則給他優待券+80元(過期須補票).
對我而言,優待券是公司送的且因為過期我本來也就必需多付那80元.
對他而言,因Apple Pay的63折優惠,一張票變為220元.
因此,他花費的220元扣掉我給他的80元,他總共花費140元得到此張過期的優惠票.
想請問大家,他的目的是什麼?就算轉賣出去也才賺一點點啊.
有什麼地方是我沒有想到而其實造成我損失的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