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巨量 業配文 與 ptt電影版 反指標化

作者: BoBoLung (泡泡龍)   2017-07-01 21:51:16
其實吼,這就像恐怖份子一樣啦。
你沒辦法從外表分出誰是恐怖份子,誰又是真的村民。
那假設某A真的是恐怖份子被抓到了,他會怎麼說?
「我和某B沒有不一樣啊,你憑什麼說我是恐怖份子,難道他也是?」
然後某B就會想,對啊,他和我沒有不一樣,如果下次我也被說是恐怖份子怎麼辦?
所以某B就會跳出來幫某A辯護,結果我們當然就不能對某A怎麼樣啦。
這還是某A真的是恐怖份子的狀況,如果你今天是說某A某B某C是恐怖份子。
結果某B不是,某A照樣用那套辯護方式不說,某B再拿出自己是村民的證據。
那你的全部說法都會被懷疑啦,某A和某C就可以繼續逍遙法外了。
這個電影也都演過啦,像是《紅翼行動》就是這樣嘛,你碰到了手無寸鐵的村民,要不要
殺?他們是不是恐怖份子的人?你不知道啊。或者是《臥底》演的,銀行搶匪在人質面前
演戲,出來後每個人質都幫搶匪擔保說他們不是搶匪也是人質,警察能怎麼辦?
所以關鍵還是,有沒有辦法拿出證據嘛(這基本來說很難啦,現在都是發幾個帳號,然後
用手機網路來弄,不可能抓IP啦,或者是發包出去,每個接案的平時都是獨立的鄉民,不
要說看不出來,因為就真的是鄉民啊,只是某篇文章收了錢而已。)
啊不過那種會被騙的村民,還是會被騙啦,不管怎麼說都不會信的。
除非有行銷公司出來承認,但怎麼可能有人會承認吼,還想不想做生意啊?
作者: chocoball (巧克力球)   2017-07-01 21:56:00
就狼與羊阿(?
作者: mindy201 (人不負我‧我不負人)   2017-07-01 23:20:00
到底是在對這種事認真什麼?就算證明了某些ID是工讀生、找到他收錢的存摺照片好了,然後咧?他有沒有發文權利?有。他有沒有犯法?沒有。連板規站規都沒有違反,所以到底要怎樣?這樣一直討論,不就更讓電影公司覺得工讀生行銷有用?把他們當做空氣根本不討論,不就更可以讓這行銷手法失效嗎?
作者: damnedfish (fish)   2017-07-01 23:39:00
幹嘛特地回廢文
作者: Ga1axyNote7 (一代神機炸七)   2017-07-01 23:42:00
Mindy崩潰到邏輯都沒了幫她QQ
作者: mysmalllamb (小羊)   2017-07-01 23:56:00
「禁止營利」很重要,那來談談「營利」行為的範圍吧。如果發篇好雷文有拿電影公司錢,它是在什麼標準上算是「營利」呢?
作者: rainlover   2017-07-02 13:40:00
某些版都有廣宣了,禁止營利是有模糊空間的
作者: gp5a (gp5a)   2017-07-02 20:15:00
拿這扯營利又是有多高明
作者: kakotun (潮爽德)   2017-07-04 01:56:00
打一串屁也沒個解 廢文 還要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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