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事實,不等同於原諒」 漢娜在追尋、釐清「邪惡的本質」。
絕無冷場的電影節奏!這部片子重現「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時,漢娜無懼世人的民粹激
情,只為了尋求這審判的終極意義,即追求「正義」之真理。
是艾希曼嗎?可以為這法典歷史上,從未出現過、六百萬猶太之種族屠殺罪行全權負責。
不是漢娜冷血,也不是她賣弄那卓爾不群的智慧。而是,這一切的「極惡」,本來就無法
簡化到「只奉公行事、遵照辦理」的艾希曼身上。荒唐嗎!這納粹之主要劊子手,在漢娜
於《紐約客》(The New Yorker)的審判報導中,成了「意識型態下」的犧牲者(定義『
犧牲』,不代表無罪、無惡),而是他展現的,是大部分納粹的軍政首領,皆有的「典型
反應」一即陳腐官僚的通病:「不思考」、「不負責」、「不質疑」。
這就是漢娜想要論述的,這恐怖六百萬人性命與艾希曼奉公執行之關係 一「邪惡的平庸
(Banality of Evil)」。像艾希曼這麼平庸,這麼「服從行事」,其身後的根本邪惡,
是極權主義精密設計下,所產生的「意識型態」滲透。讓所有納粹官員,以至於整個歐洲
(德國之外,還有將漢娜送進居留營的法國友人),失去人的「道德判準」,失去人的「
獨立思考與反抗本能」。納粹集中營的體制,就是能讓所有處在此環境氛圍下的獄卒或囚
犯,抑或是「部分猶太領袖」,感覺人生是無意義性的,也就不用再對不合理的命令或現
況,進行更深一層的思考,他們幾乎喪失人最基本的本能「human being :think」了。
漢娜述及「人」的本質,而非僅限於「猶太人」或「納粹」。納粹的殘忍行徑絕對是要受
到強力譴責與法律制裁。但不思考,僅隨沸騰之以色列人民憤怒,來「公審」艾希曼 →
不也落入另一種型態的極端意識,即不思考之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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