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對於這電影的許多細節都已經討論地非常透徹,這裡我想要麻煩諸位解答我看懂超貸
案中黑吃黑的過程與邏輯。以下是我薄弱的理解:
1。棠夫人(?)邀請政商名流齊聚她家,宣傳彌陀的開發案將在秀山,歡迎大家來先共
襄盛舉。
2。請農會與議長去喬錢(超貸)。
3。請營建署官員去喬地(也就是先射箭再畫靶)。
4。真正的開發案消息公告後,大家發現竟然是在麗水而不是秀山(大怒)!
5。以為是營建署官員搞的鬼,先幹掉他(by特助)。
6。負責經手金流的林議員一家,知道是棠夫人暗中操盤,所以棠夫人先派人將這家人滅
口。
7。由於前面這些政治人物都參與到這場金錢遊戲,所以事情曝光後,超貸以及涉嫌內線
交易就成了她/他們被警方調查的點。
也就是各界人士震怒的點,是以為能夠在秀山大賺一筆,所以才去超貸,結果發現不如預
料,反而資金都被套牢。不僅沒賺到錢還吐不出錢來還款,故引來一切的殺機。我的理解
對嗎?
但是特助要追討的30億元,是議長超貸的總金額,還是所有人被套牢的全部金額?
這30億元是從林議員太太的日本帳戶再洗回棠寧的戶頭。所以是要投資的大家,一起把錢
給林議員?然後林家全死後,大家就找不到這筆資金的下落了?
廖警官最後雖然知道30億元是在棠寧的帳戶,但是因為有跟她上床的把柄,所以就不追了
。而棠寧因為執意出海而被棠夫人炸死,所以最後這筆30億元就回到棠夫人手上?
最後,這整個超貸案的結果,似乎前期出現的人都被列入嫌疑,但是似乎沒有人被定罪?
棠家就不用說了,議長要不回的30億元,似乎就是農會存戶認賠?
……其實還有很多細節對於這個黑吃黑的過程有點不解,如果上述任何部分有記錯或理解
錯誤,歡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