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晚才回這個討論串,因為上映的時候一直沒時間去電影院看,到最近才可以在 iTunes 上租這部片,昨天晚上終於把他看完了。
其實我覺得這部片沒有幫 Tonya 洗白耶~我認為電影想表達的,是同一件事情從不同角度來看,會得到完全不同的結論,雖然他們都是「事實」。
先說 Nancy,毋庸置疑的,他從頭到尾就是一個受害者。但,這世界不是二元對立的,不是一個好人一定要對上一個壞人,Nancy 是受害者不代表 Tonya 就不能是受害者。
至少從兩個面向來說,Tonya 某種程度上也算是受害者。
首先是他的家庭,我不認為電影想探討的是階級,而是缺乏一個「完整家庭」對 Tonya 各方面的影響。他從小就在一個充滿肢體和言語暴力的環境下長大,從他在爸爸離開時哭著說帶我走,就能看出他有多害怕跟媽媽一起住。說真的,能走的話誰想留?
從小,Tonya 的媽媽就和一般人的不一樣,在溜冰場上總是口出穢言,不讓他和其他人交談,還曾經禁止他上廁所,導致他尿灑溜冰場。而且,因為媽媽要他專心溜冰,導致他中學就輟學了。對於其他同樣遭受家暴的人來說,他們還有機會在同儕中得到家裡得不到的愛;但對於 Tonya 來說,他的人生除了溜冰就只有媽媽,沒了。雖然很多滑冰選手的家庭都不是很有錢,但被媽媽丟刀子的選手應該不多吧?
其實,電影不止著墨在媽媽給的精神壓力和言語暴力,更多的是媽媽沒給的東西——對 Tonya 的肯定。看得出來 Tonya 很有溜冰天份,但從小到大媽媽從來沒有對他說過一句「你表現得很好」。表現差得到的是一連串的打罵,表現好得到的也是一連串的打罵(或許強度弱一點)。這也是為什麼,當 Tonya 家裏被記者包圍時,媽媽對他說的那句「I’m so proud of you」,對他來說這麼重要,因為這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從他媽媽那裡得到正面的回饋。當然,後面從媽媽口袋中搜出錄音機就不多說了……
另一方面,是當時的美國滑冰協會。很明顯評審普遍不喜歡 Tonya 這個選手,因為 Tonya 不符合傳統滑冰選手的「形象」。在那個年代,除了本身滑冰的技術,他們也要求選的音樂要有格調、編排的舞步要淑女、甚至選手本身就要散發出「良家婦女」的氣質,這樣才「夠資格」代表美國。
對年輕的 Tonya 來說,他沒辦法接受為什麼滑冰比賽不能回歸到基本——滑冰的技巧。為什麼其他客觀的運動比賽,比的只是單純的技術——游泳比的是誰游得快、射箭比的是誰射得準、網球比的是誰打得好。為什麼滑個冰,還要符合大眾對於美國甜心的想像?你當然可以說教練早就提點他多次,而他自己不願意改變。但站在 Tonya 的角度,他並沒有其他滑冰選手擁有的幸福家庭,為什麼卻要他演地好像他和其他人一樣幸福?與其說 Tonya 硬要反其道而行,不如說更多的是不服氣。
這也是為什麼 Tonya 在和 Jeff 婚禮後,說出「I can finally skate like other girls」。因為現在他終於擁有他心目中完整的家庭,填補了他心中自身與其他選手的差距。也因為如此,他願意在自己的衣服上縫上粉紅蝴蝶結,他終於能夠做自己,而又同時符合大眾對選手的期待,此刻他真正是一位能散發出粉紅泡泡、一位「幸福的」選手。
但沒想到好景不常,Tonya 受到 Jeff 的家暴,而最後也導致兩人離婚。同時他在場上的表現也一落千丈,一場又一場的失敗。在他好不容易演出他自覺還不錯的表現時,他又沒受到評審的青睞,最後追到停車場卻只得到一句「你不符合形象」的答案。在他的心中,形象就等於幸福家庭,所以他才會再回頭去找媽媽,和跟 Jeff 短暫的和好,這也間接地導致「那事件」。
最後電影回到「The Incident」。就這件事來說,Tonya 到底事前知不知情,或甚至他是不是主謀,我想不管從電影中、現實中,都只有他一個人知道。所以整件事其實是羅生門,到底事實如何也不是電影想討論的。我認為電影想表達的是,現實生活並沒有標準答案,也不是像二分法般黑白分明。就像 Tonya 在訪談提及的,其實有一段時間他和 Nancy 私底下是朋友,在比賽的路上不只是室友,還常常玩在一起。但媒體為了報紙的銷量,一定要將 Nancy 和 Tonya 擺在天秤的兩端,來滿足群眾非善即惡的道德觀。
甚至在最後,Tonya 被迫放棄他一生唯一的技能——滑冰,後來走上的道路卻是完全不相干的拳擊;或許某方面來說,他認為拳擊最符合大眾對於他形象的期待,而不再需要在「做自己」和「做別人期望的自己」中間拉扯。
我很喜歡這種用不同人的角度,去拼湊出一件事件的電影。而通常這種電影也不會告訴你誰對誰錯,因為「事實」沒有絕對的標準答案,「真相」也不是永遠只有一個,只是端看用什麼角度去看,而這個就是 I, Tonya 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