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雷] 《搖滾樂殺人事件》,起飛,然後下墜。

作者: a122239 (Sharp)   2018-09-17 13: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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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排版抱歉)
在台灣早期約60、70年代要在台灣聽到搖滾樂非常不容易,因為當時政府思想壓迫造成社
會較為壓抑,因此對於搖滾樂這種較為前衛的音樂類型並不鼓勵年輕人接觸,在電視不會
播、唱片行也都買不到的情況下,要想聽到西洋搖滾樂只能藉由美軍廣播電台(原AFNT、
後轉型為ICRT),或者是到雙城街、林森北路一帶的美軍俱樂部才有辦法聽到搖滾樂,由
於管道有限使得美軍廣播電台成為當時在年輕族群裡最熱門的廣播電台、美軍俱樂部也是
熱鬧每晚。而當時《皇冠雜誌》創辦人費禮(平鑫濤)因熱愛音樂,不只當起電台主持人
,更和黃溫良、金祖齡、羅勃蔡、溫星祖等人合組「巨人樂隊」,其中金祖齡後來另籌組
「雷蒙樂團」,該支樂團被視為台灣首支搖滾樂團,連陶大偉都曾短暫加入過雷蒙,在雷
蒙之後不少樂團相繼誕生,如陽光合唱團、電星、雷鳥、四金人、洛克斯...等。
接著時間前進到80年代,在社會思想逐漸開放的這個年代,越來越多人接受搖滾樂,即使
仍舊無法成為主流音樂,不過搖滾樂已經不再是被禁止接觸的音樂,也是在這個年代台灣
搖滾迅速發展,搖滾樂團如雨後春筍般不停竄起,丘丘合唱團(金智娟)、紅十字合唱團
(趙傳)、刺客樂團、青年、Double X、紅螞蟻、東方快車、Metal Kid(張雨生)、濁
水溪公社...,搖滾教父薛岳也是在這裡從幕後走到幕前,推出首張專輯《搖滾舞台》。
到了90年代更不用說,越來越多樂團從地下走出、打進流行樂團,最有名的就是五月天、
其他如伍佰&China Blue、夾子電動大樂隊、脫拉庫、董事長樂團等。在過去金曲獎還沒
有像現在劃分「最佳樂團獎」與「最佳演唱組合獎」、而僅有一個「最佳演唱團體獎」時
,入圍甚至是得獎的幾乎都是重唱組合,直到2000年第11屆金曲獎上,該獎入圍者全部都
是樂團,最後獲獎者為亂彈,主唱亂彈阿翔上台領獎後興奮直呼「樂團時代終於來臨了!

時間從千禧年推回至90年代,台灣搖滾樂在起飛之前正卡在一個不上不下的階段,搖滾樂
成為許多年輕人宣洩的口、追逐的夢、理想的寄託,卻因為許多無法抗拒的因素讓搖滾樂
只能成為被壓抑的種子,連是否會有開花結果的一天都不知道。不只社會尚無法完全接受
,就連觀眾都不見得會買帳,在那個西洋音樂正夯的年代,即便受邀到PUB或其他地方演
出,主辦方都會要求樂團演唱一些口水歌,要想唱自己的創作?可以,那就謝謝再連絡。
連伍佰都曾面對過這種尷尬場面,堅持唱自己的歌導致觀眾走光的窘境,為了獲得演出機
會、為了爭取曝光率、為了賺取更多生活費,有時候不得不做出一些妥協。忍,與壓抑,
似乎是必須的,《搖滾樂殺人事件》便以90年代的台灣為背景,講述著90年代搖滾樂團的
故事,關於理想與妥協的矛盾與掙扎。
「我們獨裁者樂團現在、以後,都不會當一台他媽的點唱機!」
魔神仔和小四因緣際會下認識,接著他們因為音樂成為無話不談的好友,他們決定組團、
找到了黑狗、脫線最後加入了布蘭卡,人數湊齊之後獨裁者樂團於是誕生。但他們就像那
個年代的許多樂團一樣,被迫唱著觀眾喜愛的口水歌,雖然獲得演出機會可是這並不是他
們所要的。有人說搖滾樂的誕生就是源自於一種來自內心「反抗」的力量,反抗著社會亂
象、反抗陳舊體制、反抗很多很多的不合理,衝撞並且衝破舊有框架,是搖滾樂的堅持與
叛逆,獨裁者樂團決定忠於搖滾樂精神,拒唱口水歌,只唱自己的歌,對剛成團的他們而
言,搖滾精神才是他們所追求的。
「小四是一個瘋子,所以我必須比他清醒一點,才能把他抓住。」
玩搖滾的人都很有個性,十個會有九個會這樣想,主唱小四自然也是,在他人眼裡就是個
瘋人,個性捉摸不定,對音樂的強烈堅持反映到了他的個性上,逼得與他熟識最久的魔神
仔必須時常在他失控的時候將他喚醒,只是終是有抓不住的一天。越來越多的麻煩事找上
獨裁者,或者該說是他們想尊崇的那個理想,和這個社會、音樂圈所產生的衝突越來越多
,堅持成了叛逆,但理想終究不能當成飯吃,最後他們仍是不得不學會妥協,為了養活自
己他們只得成為嘻哈歌手的伴奏樂團,期盼有那麼一天能被看見做出一張屬於自己的專輯
。記得最近在看一檔節目叫做《明日之子》,其中一位參賽者蔡維澤是地下樂團「傻子與
白癡」的主唱,在首集演唱完畢後被問到「你會因為別人喜歡的大眾流行,而做些結合或
嘗試那樣的作品嗎?」,而他說「獨立樂團的人都不會想要一直待在地下,最厲害的人就
是他能夠找到跟主流音樂的平衡點。」
在看完電影後我立刻想到蔡維澤的這段話,獨裁者樂團存在的1998年與傻子與白痴所在的
2018年相差20年,即便現在有了五月天、滅火器等成功例子,但這終究是少數的。至今仍
有數不清的樂團只得在地下演出,真正能像他們一樣走進大眾視野的不多,2018的人們還
在努力,更遑論1998的他們,別提小四就像刺客樂團一樣,沒有任何想要打入流行的想法
,直說點就是他不屑流行,他只想愛自己的音樂。當他和其他人想法出現分歧後,獨裁者
隨之出現裂痕,而真正將之擊碎的,就是魔神仔的女友愛麗絲的意外懷孕。
「我以為我們在飛,其實我們一直在往下墜。」
《搖滾樂殺人事件》以一支樂團將90年代的台灣樣貌還原,不能說是百分百,卻也是有點
出了當時的社會現象,例如警察權力的無限上綱。但可惜的是全片就是見著那位像痞子一
樣的警察不停在找獨裁者的碴、處處都在針對他們,要以這名警察代表當時的腐敗體制是
有些勉強,沒能用更多面向去探究搖滾樂在那個年代的處境,說服力與力度都稍嫌不足了
些。在劇情的部分我很喜歡中間段的部分,也就是主故事-關於魔神仔、小四與獨裁者樂
團之間的故事,這是一部由台灣搖滾樂團構想的電影,因此許多情節、觀點就是從他們的
角度出發、是以「搖滾樂團」做為敘事者,於是整體來看就像是拍給玩搖滾樂團的人看的
、而非一般觀眾,在共鳴度上自然會因而有些大小落差。
不過主創團隊應該是很有野心,想讓《搖滾樂殺人事件》不只命中樂團人的心坎,也能夠
打入一般觀眾的市場,所以在劇情編排上有明顯努力過的痕跡,把電影設計包裝成一部懸
疑驚悚片,在致敬當年為理想抱負的搖滾樂團的同時,也安排觀眾跟著魔神仔的女兒,逐
步找尋線索拼湊還原當年的真相,享受解謎樂趣。只是現實終究是情懷的部分大家感受到
了,可卻無法認同部分劇情、尤其收尾的部分,娃娃最後殺了男友的動機薄弱,回到剛開
始大家都知道娃娃背負了殺人犯的女兒罪名二十年,他和父親理應是疏離的,即便她在整
理父親遺物的時候,逐漸了解到父親這個人、他的過去,我都不認為娃娃能在這樣短的時
間內認同且原諒父親,甚至最後會不爽殺了只想利用父親的男友。
《搖滾樂殺人事件》如果能夠更為單純一點,就純以搖滾樂團的過去與現在、未來做為題
材,不要過分貪心的硬塞其他元素進來,應該是會更好一些,至少劇情的部分不會為人詬
病。撇除劇情來說,我很欣賞這部電影的主要演員,分飾魔神仔與小四的楊大正、宋柏緯
,還有兩位女配角李亦捷與林辰唏,前面兩位演活了個性不同卻志同道合、惺惺相惜的夥
伴、兄弟,一暴躁一冷靜、互相補足彼此不足,隨著劇情變化做出適當的情緒反應,牽引
著觀眾與他們同悲同喜,尤其是楊大正,做為一名非專業的演員,他的表現超乎預期的好
。而後面兩位則展現了女人的堅強與韌性,敢愛與敢恨的果斷與不退讓,在多以男人為主
角的搖滾世界裡,她們的設定存在無疑證明了女人不單只能在背後扶持男人,也能取得發
話權、毫無畏懼的面對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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