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我只是個計程車司機

作者: prawinra (cybernetic)   2019-01-27 21:42:30
這是電影改編的橋段,影射韓國的白色恐怖,
史實確是飯店司機的本名,而且英日文流利。
後來沒和德國記者再會面,因為司機本人四年後離世了。
光洲事件在 1980年代 通訊技術還不像現在發達;
而且媒體還留著一點點良心的時代。現在雖然通訊科技
很先進了,但大多傳媒已經變質成誇大事實、散播謠言、
受權勢利益組織擺布控制的工具。
黨產處理委員會,如果用的手法是 以前警總的任意作為,
心理有鬼的國民黨人,老早就樹倒猢猻散了。
※ 引述《Ligamenta (黃韌帶)》之銘言:
: 標題: Re: [請益] 我只是個計程車司機 時間: Wed Aug 29 00:45:27 2018
: ※ 引述《wahahaha (wahahaha)》之銘言:
: : 防雷 最後主角為什麼不願意告訴德國記者真名?
: : 主角的眼神感覺有點疑慮 所以才隨便瞎掰一個名字
: : 他是在疑慮什麼?
:
: 有空可以看一些228時期的文章,或警總,白色恐怖時代的小說,
: 就會知道司機為何掰一個假名,外國人可以拍拍屁股走人,本國人
: 被抓到,一定就地消失,別忘了,他還想平安回家顧小孩
:
作者: sunandmoonof (嬰肝患代號)   2019-01-28 07:09:00
主角得罪太多法官了 最後被整到自殺
作者: jacky1227890 (biggerblackman)   2019-01-28 08:00:00
漁港基隆瞭解一下,問號這麼多要問誰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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