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理由:
1.無法忍受現任版主審理關於自己相關案件之行為
本人絕對迴避自己相關的案件
2.現任版主完全不願意進行版務相關任何投票
雖不是每件事都要投票,但也無法接受已經引起紛爭之議題不投票
當說明或討論出現不少版眾反對時會舉行投票
3.過去沒範例的直接判刑
即使我覺得違規,也會公告違規且既往不咎
不然版主權力太大,隨便都能入人於罪
版上爭議:
特別強調,在版規與商業行為議題上,個人看法與現任版主一致
認為贈票或提醒有特價,是對版眾有利,且是良性互動
個人覺得該禁止的項目是贈票/招待但強迫必須寫心得之行為
或專程寫好話的
這點會以搜尋該id在其他版發推文內容的方式去判定
簡單構想是發好雷文引起許多版眾表示超難看浪費錢
會去搜尋該id在其他版面發推文行為去判定
總不會會發文分享的,只對電影有想法吧?
那如果公司逼迫員工用自己常用帳號去發推文,一時之間會過關
但想必離職後一定會不爽爆料,紙包不住火
雖不能完全禁止專門養帳號寫手,但大幅度提高難度
版眾行為規範:
1.XX粉: 禁地圖砲式引起爭議,允許模糊空間式影射
DC粉都白癡/DC粉好智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