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文防雷資訊頁
~*-*~*-*~*-*~*-*~*-*~*-*~*-*~*-*~*-*~*-*~*-*~*-*~
~~~~~~~~~~~~~~~~~~~ 雷文 主文分隔線 ~~~~~~~~~~~~~~~~~~~~~~~~~~~~~~~~~
是什麼樣的思念,能讓一個在獄中飽受折磨的人,仍然心心念念著要把唯一的口訊給
一個女孩?
又是什麼樣的信念,能讓親友死傷殆盡,自己也在獄中被摧殘的不成人型的人,也要
拚命苟活著,直到曙光到來的那一日,可以把訊息傳給她?
劇外的我們,無法完全的理解,畢竟那是已經逝去的年代
我們最多僅能透過類似的戲劇、書籍窺知一二那種心境罷了
方芮欣和張明暉可以說是幸運的,也可以說是不幸的
不幸之處在於那段放到現今仍是禁忌的愛戀,在那個禁錮時代下更因一場誤會釀成
更大的悲劇。
幸運的是,劇中最後,張明暉對方芮欣的思念跨越了時空,送到對方的手中
「白鹿予水仙,今生無緣,來世再會。致自由」
多虧了拚命活下去的魏仲庭
但在張明暉被捕的往後許多日子裡,有許多人最後的訊息,無法送達到思念之人手上
留給心愛的清蓮
永別的時到了。我鎮壓著如亂麻的心窩兒,不勝筆舌之心情來綴這份遺書。過去的信皆是遺書。
要講的事情已經都告訴過妳了。臨今並沒有什麼事可寫而事實上也很難表現這心情。
我的這心情妳大概不能想像吧……
無奈只抱著你的幻影,我孤孤單單的赴死而去了。
我要留兩三點,奉達給最親愛的妳,來表現我的誠意。
蓮!我是如何熱愛著妳阿……這是妳所知道的。
踏碎了妳的青春而不能報答,先去此世……唉!我辜負妳太甚了!
比例著愛情的深切 感覺得慚愧……蓮!
我臨於此時懇懇切切地希望妳好好的再婚。希望妳把握著好對手及機會,勇敢地再婚吧! 萬一不幸,沒有碰
到好對手,好機會,亦為環境等而不能再婚的時候,妳也不必過著硬心、寂寞的灰色的生活。我是切切祈禱著妳
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
總而言之,妳需要邁進著妳自己 相 信 最幸福 的道路才好。
1953.5.19黃溫恭遺書之一
我的死屍不可來領。我希望寄附台大醫學院或醫事人員訓練機關。
我學生時代 實習屍體解剖學得不少的醫學知識。此屍如能被學生們解剖而能
增進他們的醫學知識,貢獻他們,再也沒有比這有意義的了。
以前送回去的兩顆牙齒,可以說就是我的死屍了。遺品也不必來領。沒有什麼貴重值錢的,
予定全部送給難友們。
謝謝妳的很多小包、錢、及信。對不起。
嗚呼!最後的時間到了…緊緊地抱擁著妳的幻影我瞑目而去……
再給我吻一回!喊一聲!清蓮!
1953.5.19黃溫恭遺書之二
“我所思念的春芳,得知你安好,感到萬分欣慰。‘
不管多少黃金、白銀和寶玉,也不如寶貝兒女珍貴!
還記得這首歌嗎?只要有家和土地就好,因為有很多優秀的兒女。物品沒收也無妨,
我的冤罪,以後會昭明……
在田地、在山中,我的魂魄,隨時隨地陪伴著。
1954年高一生遺書
“我的月霞,你需要聽我說的話,雖然我們離開了彼此,但是我們的心思一點點也不離開了。
月霞,我深望妻克服了一切的艱苦勇敢地站起來,不要為了我來痛悼悲傷致使你失去
原來身體的健康。
月霞,對不起,應該是我要眷你們母子,這也是我本來最希望的。
但是現在的我是完全沒法度做到。月霞,我只是深望我妻原諒就是。”
1954年劉耀庭遺書
上述這些字句只是那些年代中上萬件書信的一小部分
他們有些在某個夜晚被帶走後,就從此和摯愛天人永隔,甚至最後留下的隻字片語
也無人傳遞給他們的摯愛。
他們這些家屬,如黃溫恭後人所述:
「六年的夫妻,換來五十六年的死別。
終其一生,外婆從未見到此信,也不曾再婚。歷史沒有如果,
但如果,信能在當年,送達外婆的手中,是不是,外婆可能有一個不一樣的人生?」
那時代下的殘酷,在這些人身上留下一生都難以抹滅的痕跡
甚至無法釋懷的離開這世間。
直到現在,我們才能從開放這些檔案的現在,看到這些痛苦的過往。
所以真的很感謝赤燭、徐漢強導演及所有相關人員,因為他們的努力
我們又有一部得以正面面對這段歷史的創作。
也許這部電影有許多值得詬病的地方,如戲劇張力不夠、人物演出出戲、白教官大暴雷
演員發音未忠實還原那年代的腔調、敘事虛實交雜今昔交錯讓人摸不著頭緒
甚或是如專業影評所說它不符合show don't tell(要展示,不要講述)
比起原作遊戲巧妙的隱思,電影太直白太粗暴的呈現這一切。
但這部電影只要有人看得享受,欣賞,就如同我一般。
那就不失為一部好作品。
最後在觀影完後這樣平凡而自由的夜晚,我哼著歌心滿意足的從戲院離開
在這個安靜的暗暝~
我知道你有心事睏袂去~
想到你的過去 受盡凌遲~
甘苦很多年~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as1h6rqHDE
晚安台灣。
正視非理性與此抗爭並不是說不感到恐懼,而是擁有一雙凝視恐懼的眼睛。
當我們能真正正視那段黑暗恐懼的過往,才能繼續往前。
註:以上書信資料出自黃溫恭後人部落格
http://rrn0227.blogspot.com/2012/07/blog-post.html?m=1
及紐約時報中文網
https://cn.nytimes.com/china/20160204/c04taiwan/zh-hant/
https://cn.nytimes.com/china/20160204/c04let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