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好讀版
http://bit.ly/2BAUc9s
我從小就是個蝙迷,相較其他英雄,他是僅有人類,沒唬爛超能力,只憑老子有錢,用肉身
與科技,對抗邪惡。不論那種系列,小丑永遠都在,哭笑瘋顛,鮮明反社會人格,殺與不殺
毫無頭緒,顛覆性演技,深植人心。歷任小丑們,Heath Ledger 扮演最為經典,用刀割破
嘴角兩邊,撐開血盆大嘴,哭喊著 “Why so serious” , 但很可惜,他死於用藥過量,不
然這部非他莫屬。
雖說小丑一直都在,不過出身始終成謎,畢竟只是反派,萬一不受青睞,片商也怕賠本。總
算讓我等到這部,趁明天補班日,拋妻棄子也得追。出發前,聽新聞報導,許多美國戲院前
,都會部屬警力,深怕有人模仿劇情,而煽起暴動,心想這麽狂,精采度絕對爆表。
不免通俗,故事圍繞著高譚市,經濟蕭條,物資匱乏,體制被富人操控,社會普遍仇富,相
信這並不陌生,畢竟沒階級對抗,也不會有蝙蝠俠。當然,秉持慣性原則,反派定從貧窮出
身,但要讓小丑誕生,須有罕見精神疾病,兒時家暴,職場霸凌,社會凌辱,懷才不遇等,
諸多壓力下,才能扭曲性格,造就不凡。既然小丑扮主角,犯罪就得重新詮釋,遭否定或被
虧待時,殺戮變得合理,如有幸搶上頭條,還能翻身變英雄,也難怪美國當局,對此如臨大
敵,恐怕校園槍擊又重演。
劇中的高譚市,可說是美國社會縮影,人們都自顧不暇,怎會關懷彼此,更別奢望有人幫助
,伸出援手。除了本位主義,長期欺壓弱勢族群,膚色歧視,也孕育出許多仇恨。當年旅美
時,迫於經濟條件,我只能騎單車,往返餐廳與家。有天途中,一輛野馬跑車,從我身後呼
嘯並吶喊,試圖使我受驚。車內白人覺得有趣,我則是用言語表達抗議,可沒想到,他們一
路尾隨,不斷朝我身上,丟擲飲用完的速食垃圾,結束後,還不忘用有色字眼辱罵。如當時
有槍,我決毫不猶豫,射殺他們,或許被逼絕,誰都可以是小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