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下原貼文,感覺討論有點失焦。
Netflix 比較特別的地方在,它跟傳統的臺灣串流平台的版權來源不太一樣。原文質疑「明明是全台灣串流平台都看得到」,宮崎駿的電影就是錯誤例子,Netflix 與吉卜力工作室談到的整批上架(宮崎駿、高畑勳、米林昌宏等等),這些是沒有辦法在臺灣其他串流平台找到的。
當然,《從前,有個好萊塢》或是其他的臺灣發行商當初代理的時候有把整包版權(VOD),都談下來的電影,這些在 Netflix (也)上架的新聞意義可能不大。但 Netflix 目前能夠提供的許多影片確實是跟其他串流平台有區隔的(相對的,也有非常多在 friDay、myVideo 可以看到的影片在 Netflix 上面看不到,我個人通常會穩定訂兩家)。不過退一步講,這大概就是「Cinemax 電影台今晚要重播《魔俠震天雷》!」的感覺,總是會對有些人有意義。
另外一個特點是,因為 Netflix 不只是發行商,也是片廠,所以許多 Netflix 原創影片還是有討論的意義,但這些反而沒有這麼大的討論熱度就是了(大概原因也是因為 Netflix 非鎖定獎季的原創電影都普遍有點樣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