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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語「販夫走卒」意指「舊指小販和差役。泛指舊社會裏地位低下者。」,而這成語竟被
片商拿來替《The Man Who Sold His Skin》取名,取其諧音命為《販膚走卒》。這無疑
是近年來最為貼切的中文片名,不僅是能與原文片名有所關聯,更巧妙的將販夫走卒這成
語的意思套進其中,讓觀眾得以先從字面上理解這部電影,主角是販賣自己皮膚的男人,
亦是被迫成為出走他鄉的小卒。在前陣子剛落幕的奧斯卡頒獎典禮當中,做為突尼西亞角
逐最佳國際影片的代表,《販膚走卒》最終惜敗丹麥代表《醉好的時光》,這樣的結果並
不算太意外,畢竟從賽季開跑後一路都是《醉好的時光》遙遙領先,在僅剩波士尼亞與赫
塞哥維納代表《阿依達的救援行動》還沒看的情況下,純論其餘四部作品比較的話,《醉
好的時光》確實較容易獲得青睞,香港代表《少年的你》姑且不論抄襲爭議,雖然是部很
好看的電影,不過對於能夠進入五強這點我個人是感到困惑的,剩下一部羅馬尼亞代表《
一場大火之後》是部沒得得獎滿可惜的作品。
至於《販膚走卒》這部電影,我很喜歡導演考瑟班哈尼亞能在這樣一部顯然是以愛情故事
為重的電影裡放入許多議題談論,其中不光是對於從2011年開始持續至今的敘利亞內戰的
關心,還有因戰亂被迫流離失所的難民該何去何從的關注,然而最有意思的當然是她將「
人變成藝術品」來進行一次力道十足的反諷,當一個從敘利亞逃亡至黎巴嫩的難民出現在
自己眼前,有多少人是會選擇視而不見、即便知道發生在他國家的事情?一個人要出國得
經過合法程序,可對一個難民來說他只能尋求非法的管道協助,只是當「他」成了「它」
,他從一個人活生生的變成一件藝術品,竟能連簽證都不用的於各國暢行無阻,而原來對
他無視的人們,卻也開始爭先恐後的排隊等待進場,只為一睹或許他們根本不懂好在哪、
僅是貼上「標籤」就覺得其價值連城的藝術傑作之風采。
身而為人的他處境無人聞問,化成藝術品的它竟造成轟動,連人權組織都出面指控著藝術
家對他(難民)剝削,話題與熱度隨著它的展出越演越烈,這或許是山姆始料未及的。對
他而言他僅想在故鄉與心愛的艾比結婚,無奈政權動盪不安的時局裡連喊「自由」二字都
是危險的奢侈,無奈出走他鄉的山姆僅想回到艾比身邊,不用在躲躲藏藏的苟且偷生,但
他連從敘利亞離開都要靠姊姊幫忙,遑論是要光明正大的從黎巴嫩離開,他身為人辦不到
的事,想不到變成藝術品之後的它幫自己做到了,那片被刺在背上的申根簽證刺青,讓他
以失去自由的合約換來渴望的自由,過去手上拿有的護照能帶自己周遊列國,可現在得靠
背上的刺青護照帶自己翱翔天際,這說到底實在令人感到無奈,難民的悲歌沒人想聽,藝
術品拍賣會擠滿人潮,「人」與「藝術品」的價值辯證,藝術家傑佛瑞對山姆進行的事是
種藝術展現,山姆選擇接受的事是對自由的眷戀嚮往,兩者合作下產生的道德爭議,究竟
是一次又一次的真關心還是假關心?而關心的又是「人」還是「藝術品」?這是非常耐人
尋味的地方。
「這是一場革命,我們要自由,那就讓我們自由。」
《販膚走卒》其實很可惜的地方是,導演考瑟班哈尼亞雖然將諸多議題放入了這樣有趣的
題材裡,但論整體來看她幾乎都是點到為止而已,不論是敘利亞內戰的問題、難民流離失
所的問題、人與藝術品的價值界定問題等等,除了最末者有再深點的著墨,其他部分都是
將問題拋出來,讓觀眾明白到正於敘利亞境內發生的事情是多麼的嚴重到讓和平、安穩的
過生活成了遙不可及的願望,但就沒有在進一步的去探討了,或許在她的規劃下,其餘議
題僅是用來輔助、加強主議題,且從根本上來看《販膚走卒》議題雖顯沉重,然實際卻是
用以包裝山姆與艾比的愛情故事,他們在戰亂中被迫分離,他為了她成為販夫走卒,兩人
在混亂與爭議中以難堪的樣子重逢,後來發生了不少事令兩人漸行漸遠,直到最後山姆輾
轉之中從藝術品變回了人,艾比又選擇回到了山姆身邊,兩人一同回到由伊斯蘭國統治的
北方城市拉卡...,導演考瑟班哈尼亞說了許多其他事,都是用以襯著山姆對艾比的真心
真意,連後來網路上流傳的他遭伊斯蘭國人槍殺、割下皮膚竊走藝術品看似震驚眾人,不
過這就也是要做給兩人美好結局的鋪陳。
「我必須死去才能活下去。」
雖不至於到喧賓奪主的地步,畢竟在觀賞《販膚走卒》的過程中都忍不住在想電影的重點
、重心是想放在愛情上還是那些人道、人權議題?另一個可惜之處是,《販膚走卒》到後
來的力道顯然變得漸弱,跟前面相比是有點不夠,最後的結尾部分更是略顯草率倉促,極
具爭議的人與藝術品的問題竟如此隨意有解,稍微浪費掉了前面的鋪陳,甚至連不久前山
姆真的成為不斷於數人間轉手、競價的藝術品時,他於那場拍賣會上的怒吼引起在場所有
人的恐慌所製造的高潮,都在觀眾來不及感受到之前就被接著觀眾看到的浪漫重逢稀釋掉
了。但說歸說,《販膚走卒》還是值得一看的,單論導演考瑟班哈尼亞以真人真事啟發的
內容衍伸出的爭議思考的部分,回到電影裡面提到過的,如山姆這樣的戰爭難民在許多國
家是不受歡迎的,然一旦成為了商品、藝術品,它有了價值、有了標籤,即刻能夠打開通
往世界各處的大門,我們會說這樣的事很不可思議,可諷刺的是,當小自自己的皮膚大至
自己的自由都可以標價販售的時後,人又與商品、藝術品有何不同?而當要把自己變成物
品售出才能換來想要的,是不是更顯荒唐可笑?
《販膚走卒》裡讓我印象最深的,是近尾聲時當協助傑佛瑞的索拉亞在得知山姆的居留證
早已過期即將被遣返回國時,她問著山姆「沒去辦新居留證?」,對方很有意思的回答「
當然沒有」,她的表情十分有趣,這時的觀眾便可清楚看出人與藝術品間的對待差別,山
姆不去延長居留證當然是為了達到遣返回國的目的,他想以人的樣子回到故鄉,而非是件
藝術品到故鄉展出,不過看在索拉亞的眼裡就不是這樣了,她表情是不解然後帶點不滿的
可惜,卻不是因為山姆(人)要被遣返了,反而是要失去山姆(藝術品)的可惜,連離開
法院她都不死心的要幫山姆去處理居留證手續,怎樣就是不想讓他走,這與在開始她譏諷
山姆是來藝術展覽騙吃騙喝的模樣與態度判若兩人,正是因為在她眼裡山姆早已不是骯髒
的難民,而是昂貴到都要用手套小心翼翼抬著的藝術精品,這樣的議題內容在看到這樣的
轉變後更讓人很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