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雷] 正義迴廊

作者: jygiant0330 (小禎)   2023-01-02 01: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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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香港導演翁子光根據2008年香港轟動一時的王嘉梅命案改編成電影《踏血尋梅》
,入圍第52屆金馬獎八項大獎。相隔7年,他改任製片,由何爵天執導筒,再次改編分屍
命案,以2013年的「大角咀肢解父母案」為藍本,拍攝《正義迴廊》,從法庭攻防看香港
的陪審團與司法制度。
張顯宗聯同友人唐文奇於寓所內殺害父母,並進行肢解。在攻守互換後,吳冠峰與游嘉莉
兩位大律師施展各自辯才,揭露出案情中更為撲朔迷離之處,而唐文奇出庭自辯時更把一
切指控推得一乾二淨。九位不同背景的陪審員在休息室展開話語權的角力,同時陷入對與
錯的正義思辯當中。
片中採用多處比喻來呈現主角張顯宗的角色原型,像是他渴望成名與崇拜希特勒。張顯宗
的角色原型周凱亮,曾經參與香港首部3D情色三級片《3D肉蒲團之極樂寶鑑》,片中也納
入這個橋段,除了忠實呈現角色的作為之外,也代表他一心想要成名。事發後香港人多認
為周凱亮殺害父母的原因之一便是為了成名,無所不用其極。
另外,張顯宗的角色原型崇拜希特勒,甚至覺得自己生錯時代,否則便能與希特勒一樣「
幹大事」。片中利用不少張顯宗的幻想片段,來呈現其想像自己作為希特勒並指揮大局的
模樣。這些幻想畫面除了展現他驕傲自大之外,同時也暗示張顯宗過去被女性排擠與拒絕
所導致的自卑。
在真實案件中,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為兩位被告進行智商測試,連同其他的專家證人,都
在電影當中呈現出來,包括作證張顯宗患有強迫症與躁鬱症的精神科醫生。智商結果顯示
,張顯宗的智商為126,明顯高於平均,反觀唐文奇,則為84。唐文奇的律師便以此主張
,唐文奇受到張顯宗操縱與誣陷。不過,包括陪審團成員與張顯宗本人都提出,「聰明」
是假裝不來的,但裝笨誰都會,直指唐文奇裝瘋賣傻意圖脫罪。電影最後再次聚焦唐文奇
的會計文件,並以蛛網束縛唐文奇的畫面作結,似乎暗示導演並不買帳最後的判決結果。
但是,唐文奇的角色原型的確也曾經自殺,幸好姊姊及時回家而救回一命,但腦部卻永久
受損。所以,片中陪審團某個版本的推論不無可能,也就是唐文奇並沒有參與策劃謀殺,
只是在案發當日回家時看到命案現場,遭張顯宗威脅,因此協助其處理屍體。就像電影中
所說,「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當眾多可能性中至少有一個是唐文奇無罪,且沒有任何證
據能夠推翻這個可能,就必須根據「無罪推定原則」去判定。畢竟,如同其中一位陪審員
所說:「冤獄是比錯放罪犯還要不公義的事。」
雖說電影中出現大量肢解與殺人畫面,但多數避開特寫或以模糊處理,而以聚焦在陪審團
的辯論與討論為主。入選陪審團的很多人,要不不想承擔這份責任,不然就是直言自己根
本不相信香港的法治與司法,畢竟這份苦差事只有最低限度的補貼,影響工作與生活甚鉅
。最後,這場庭審為期兩年,到最後陪審團成員們也建立類似革命情感的關係,甚至都有
些捨不得。
由於勞師動眾,其實不論是哪個國家,都只有重大刑案才會主動使用陪審團,其他狀況除
非當事人特別提出申請,不然不太會出現。可是,因為陪審團審議的法庭戲充滿張力,影
視改編多半喜歡採用陪審團,所以,台灣觀眾對陪審團制度應該也不陌生。美國的陪審團
制度只有在特定情況才可以不達成共識,也才會有《十二怒漢》這樣的電影產生,只有一
名少數意見,但為了達成共識,繼續辯論與討論,最後少數意見成功說服其他十一名陪審
員的情況。
由於《正義迴廊》的背景為香港,因此,採用英式的陪審團制。比較特別的是,除了最低
人數少於十二人之外,人數也隨法院層級有所不同,也不需要共識決才能達成有效判決。
雖然仍舊必須達到形成有效判決的必要票數,也就是少數意見在兩名以內,但已經明顯比
美國的陪審團制寬鬆許多。這也是為什麼,張顯宗最後是以八比一的票數裁定謀殺罪罪名
成立。
除了陪審團制之外,《正義迴廊》也呈現出律師與檢察官之間的攻防。片中的檢察官不但
趕著下班,還稱陪審員為「小豬」,顯示這一切對他來說只是工作,即便這並不影響他打
擊犯罪的決心,但在他看來,只要能夠說服「小豬」,這場官司他就能大獲全勝,至於被
告到底是否無罪倒是其次。
兩位被告的律師間的互動更是有趣,既然他們兩人都想為自己的當事人脫罪,理當站在同
一艘船上,但沒想到,為唐文奇辯護的游嘉莉決定主打唐文奇的低智商不可能策畫謀殺,
讓陣營突然大洗牌。另外,張顯宗的律師吳冠峰似乎打從一開始就認定他有罪,先不說他
是否違反無罪推定原則,光從他在法庭上不管面對哪一位證人,都說自己沒有問題要提問
,就可看出他對餘位張顯宗辯護的消極。
律師必然有自己的定見與道德標準,不過,重大刑案設立公設辯護人的立意便在於「法律
之前,人人平等」。雖說張顯宗犯意明確,也已經自白,但身為其辯護律師,還是應該盡
力為他爭取權益才是。
乍看之下,《正義迴廊》似乎是一部非常黑暗且沉重的電影,但導演利用三個領域內的年
輕世代給出一個充滿希望的結局。首先,庭審過程中戲分不多,只能在旁看戲插花的徒弟
「賀敏兒」,在片尾已經晉升為可以獨當一面的大律師。另外,從案件起訴後就不斷被長
官逼迫追這條新聞的新聞界小菜鳥,在片尾的「藐視法庭」訴訟中擔任證人,甚至成為獨
立記者,捍衛自己相信的第四權。
在真實案件中,蘋果日報與爽報大肆報導此事件,甚至刊登張顯宗角色原型的專訪,此舉
不僅會影響陪審團的主觀判斷,也會影響社會對此案件的觀感。事後律政司對兩間報社的
總編輯與兩位記者控告「藐視法庭」。美國律政劇《謀殺入門課》也在第一季的第七集中
,提到「言論禁止令」,也就是法院禁止任何正在審理的案子的相關人士報導或公開評論

最後,重案組的年輕警員,從拷問犯人到蒐證過程他都不太能接受長官的作法,但作為下
屬也只能默默接受。事發後,重案組到命案現場蒐證時,他就曾經提問什麼東西要拿,什
麼不用,沒想到,或可成為關鍵證物的唐文奇會計文件就這麼被遺忘。片尾他轉任社工,
再次回到事發現場,剛好看到當時的文件,也象徵年輕世代對真相與正義的懷疑與追求,
並不會因為他們轉換跑道或受上司箝制而埋沒在時代的洪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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