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片溫習一下發現奇怪的點
劇中有個片段就是
警察問男主車丟了的那一天
剛好跟是命案同一天發生
然後車子也被偷(那警方只能判斷是女主偷車)
**已知報案人(一開始看到男女主的"目擊者")提供當天有看到兩台撞車線索
(目擊者)+(死者父母)應該是知道的!!
那不就等於死者父母
已經知道那台車=男主的嗎?
因為死者父母看過那台車,也看過女主開
當然不負責任說啦身為一位前BMW技師
要留一下車子的資料跟車牌號我也覺得是應該要的
反正怎麼看都應該警察全力焦點都放在女主身上才對...
怎麼會是去追查男主
第二個是我個人想法:
他在旅館殺人那邊基本上100%可以確定自己一定會被定案
1.無旁證人證明自己沒殺人
2.自己沒有其他證據(方法)可以指控其他人
反正只想跟男主說結局走向都會是身敗名裂
只是大裂小裂而已...
然後小小抱怨一下:就是那台X3當下應該還有保固 有查一下款式 絕對是新車3年內
**BMW 3年內全球(代理)基本一定會有保固
加上一個外廠技師 是不可能承擔風險去替人維修(破保),更何況還是免費收費
**那時候BMW已經有在車上裝全球GPS定位的配備(可以得知最後車輛大概位置)說來也是奇怪
然後在國外 荒郊野外敢上陌生人的車也是很奇怪(可能就是劇情設定)
有待過幾年外國,都知道單人獨行在荒涼郊區城鎮 基本上就不要搭上陌生人的車子
另一個抱怨點就是原本的律師(男)
最後去收買一開始看到男女主車禍的"目擊者"
↑這個也很奇怪已知"目擊者" 通知警方它有線索
卻要事後改口說沒看到嗎?
再一個抱怨點就是女主用老公的工作職權去把死者洗成金融罪犯
還是用需要"上網"方式(金融機構"一定"會有紀錄) 不可能查不到
不知道為什麼要冒這種極大風險
在我看來最完美的犯罪>>千萬不要用到任何需要網絡/信號源之類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