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近期的許光漢跟劉以豪提供了相當好成功與失敗的範本
首先在台灣最好要有一定的成績
光棍登陸發展很容易變成羅漢腳
要跟中國一堆免洗新人一起熬
很容易失敗
然後登陸之後不能完全放棄台灣
不演國片跟台劇
劉以豪在比悲傷之後就是犯了這個錯誤
完全拋棄台灣市場
久不曝光
就逐漸查無此人
而且在台灣容易接一些評價不錯的作品
可以墊高或維持住名聲
劉以豪沒這麼做
所以2018年後所有熱門的國片台劇通通與他無關
他在中國狂接爛片爛劇撈錢
結果在中國那邊的名聲也逐漸降低
漸漸的在中國能接到的戲、片酬也會變差
現在回來台灣後又變成要重新開始
以前的影視時尚資源都跑光了要再找回來
這就是過去5年劉以豪不經營台灣本土戲劇電影的下場
結論是演員要賺錢最大化不能全身心投入中國市場
至少一隻腳要留在台灣低價接一些金馬金鐘戲
只待在台灣賺錢肯定遠遠不如兼顧兩岸賺的錢多
以上是針對劉冠廷這種已經在台灣出頭了卻還是沒賺多少錢的演員
至於在台灣混不出來的演員
其實留在台灣也接不到戲了就勇敢登陸闖蕩吧
例如王淨的前前前男友林柏叡(應該沒數錯)
劈腿王淨名聲臭掉
又要養跟雷婕熙生的女兒
現在在中國拍網劇網大
賺人民幣養女兒也不錯
人民幣要是匯得回來也可以付頭期了
施柏宇留在台灣戲劇資源也不會多好
在中國卻可以接三四流的男一劇本
畢竟他演技真的還好
演了台灣犯罪故事被戲裡其他演員全員屌打
但他也沒有只接中國的戲劇
算是不上不下的演員裡
兩邊都有兼顧到的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