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上別人了,一切都是我的錯。
我知道S不會喜歡我,對S只是當朋友看待。
不會有踰矩的行為。而且為了回復原本的生活與W的關係,決定離職。
原本因為自己的內疚,曾想過是不是該分開。
但發現W還是愛自己的。雖然W曾經一度對我感到失望而轉而對我冷淡。
但自己其實也無法割捨下她。
突然想起一部香港電影,婚前試愛。有段話的意思大概是:
「當你愛一個人就要先傷害他,因為內疚是維繫愛情的最好方法。」
對W,我充滿內疚,我想我不會在允許自己因為精神出軌,而忽略W。
也想好好在W身邊照顧她
珍惜在身邊的人,特別是愛自己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不管對外面的人在有好感,只要遠離,總會忘掉吧...
為了不愛自己的人,放棄很愛自己的人。我沒有這份勇氣。
而且我還是愛W的。我相信未來,我會對W更好。
※ 編輯: multilovers (123.192.158.8), 10/22/2015 23:3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