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我的推文妳有看到:)因為這是第二者的「地盤」,我要說,妳是幸福的,妳的王子愛著妳。其實妳不是愛上兩個人,而是先愛過妳的丈夫,現在愛著王子。這世界上本沒有永遠的事,曾經擁有就已經很幸福了。同為女性,我想妳應該思考的是,還要不要留在自己丈夫身邊?即使維繫你們彼此的已經不是愛情,是一種混合多種滋味的感情。我們只能對自己的人生做選擇,不能替你先生(但妳的選擇他首當其衝必須面對),也不能替王子;至於王子,我想他沒有離開婚姻的好理由,除非奇蹟發生吧!妳想要留,對方捨不得妳難過,這樣的拉扯必然持續進行著,直到一方狠下心來斬斷(「斷」這個字想放大兩百倍粗體斜邊下底線)一切。How long it will take? 只有兩位當事人能決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