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2014年藝術8青年藝術家外掛展覽徵件計畫

作者: OscarJeff (藝術與城市)   2014-08-29 15:00:31
你尚秋 ─ 2014年藝術8青年藝術家"外掛"展覽徵件計畫
(一)藝術8簡介
位於新竹市著名風景區青草湖附近的「藝術8」,前身為知名的「國家藝術園區美術館」
,於2010年10月由財團法人榮嘉文化藝術基金會所設立,為桃竹苗地區首座致力推廣當代
藝術的展覽館所,國際級的當代藝術典藏與視野,為大新竹地區的當代藝術風景帶來嶄新
面貌。
創辦人基金會董事長葉榮嘉先生為國內知名藝術收藏家,擁有四十餘年的收藏經驗,葉榮
嘉先生以行動力迅捷、嗅覺敏銳聞名,他的收藏脈絡一直走在時代的前端,早在藝術家成
名之前,就慧眼識英雄的以實際行動支持藝術家。
館址:新竹市東區藝術路8號(國家藝術園區內)
開放:週二~週六 09:30~12:00、13:30~18:30 (國定假日休館)
電話:03-6126000#607,602
Email: art8@yrjmoca.org.tw
官網:https://www.facebook.com/art8.artpark
(二)申請資格
1. 年齡18–40歲有志青年
2. 申請展演活動類型為視覺藝術。
(三)申請開放使用時間
1. 開放時間:週二~週日09:30~12:00、13:30~18:30 (國定假日休館)
2. 活動展期:2014年9月25 – 10月27日 (含卸佈展時間)
3. 申請活動展期須開放時間:2014年9月30 – 10月26日
歡迎到現場參觀與實地勘察展場
(四)場地及費用說明
1. 開放使用空間:
(1)第一展間
(2)第二展間
(3)第三展間
場地費及水電費用皆由藝術8負責,除保證金之外無須繳交其他費用。
2. 場地說明及費用計算方式
(1)單一展間:一檔保證金2000元
(2)藝術8全場(含三間展間):一檔保證金5000元
說明:保證金於將場地復原,並歸還所借物品,經檢查通過後退還。
3. 場地平面圖
http://ppt.cc/HGoW
4. 實際場地照片
(1)第一展間
http://ppt.cc/dZZT
http://ppt.cc/k~~0
(2)第二展間
http://ppt.cc/Adhx
http://ppt.cc/SP0S
(3)第三展間
http://ppt.cc/x5TG
http://ppt.cc/tdSC
(五)申請流程
1.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2014年9月7日(日)截止
2. 填妥附件一~三表格,將紙本於藝術8開放時間親自送達(請先來電告知)、郵寄(以郵戳
為憑)或e-mail至藝術8,以上方式皆可。
3. 於2014年9月15日將公告名單至藝術8官網。
(六)聯絡方式
藝術8
館址:新竹市東區藝術路8號(國家藝術園區內)
開放時間:週二~週六 09:30~12:00、13:30~18:30(國定假日休館)
電話:03-6126000#607,602
Email: art8@yrjmoca.org.tw
官方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art8.artpark
(七)取消與變更
1. 申請者於使用期間有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藝術8有權制止其活動。
(1)活動內容與申請內容不符或將場地私自轉讓他人者。
(2)未經藝術8同意便於場內進行販售行為者。
(3)申請者違反相關要點,經藝術8通知後未改善者。
(八)損害與賠償
1. 申請者於使用期間內,除了因為藝術8之建築體導致之外,如有任何人員傷亡,,均由
申請者自行負責,藝術8不負擔任何醫療及賠償責任,申請者使用設備或場地不當所造成
之損害亦同。
2. 申請者使用各場地應愛惜藝術8之場地及設備,使用期間如有毀損或使用器材不當導致
故障者,申請者應負責修復或更換之費用,或由保證金扣除,保證金不足時,申請者應另
補差額。
3. 申請者於使用後,應將場地恢復原狀(如補漆、牆面復原、清除輸出割字、拔除釘子、
螺絲、批土等)並將一切私人物件於展演活動合約期限內搬離,未如期清除者,視同廢棄
物,藝術8無需通知或催告即有權利做任何處理,處理所需費用及所生之一切損害由申請
者負擔。
4. 請務必遵守場地申請使用時間(含進、撤場或工作期間),以免影響下一個單位的使用
權利。
(九)場地管理
1. 出入通行
(1)申請者之工作人員,活動區域僅以展場為主,並不得隨意進入國家藝術園區內之住戶
區域。
(2)申請者自製識別證交由藝術8蓋章後使用。
2. 活動宣傳方式
(1)申請者之各種宣傳上必須要有贊助單位「藝術8與財團法人榮嘉文化藝術基金會的logo
」。
(2)申請者得提供文宣品,交予藝術8人員放置固定位置,以供民眾索取。
(3)活動開展後以宣傳品為民眾入內觀看展覽之邀請卡形式,經過國家藝術園區的警衛哨
時出示即可。
(4)申請者應自行負責活動之宣傳、洽詢等事宜,並告知藝術8,不得逕自公告藝術8電話
為連繫窗口。
3. 場地維護
(1)申請者於場地使用後確實執行清潔工作,將垃圾等廢棄物集中至指定區。交還場地時
應負責將場地復原,並經藝術8人員檢查無誤後,方可退還保證金。
(2)申請者在使用場地時,如搬入任何外加器材及設備,應先行與藝術8協調後方得使用,
不得逕行難以復原之佈置。
(3)藝術8室內全面禁煙及嚼食檳榔,禁止飲食。
4. 設備與人力
(1)各場地於使用期間,藝術8除提供現有設備外,其餘耗材均由申請者自行準備。
(2)藝術8僅提供場地及設備使用,不包含場地佈置、搬運、器材操控等人力。
(十)申請單位提出申請場地時,請詳細閱讀以上規定,並遵守相關規定。
(十一)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視需要修訂之。
簡章下載: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9xCkuWuBTv-ODBoMFoxN1YwV2s/edit?usp=sharing
附件(申請表)下載: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9xCkuWuBTv-bXZEb2pFZmNyYlU/edit?usp=sharing
活動連結:
http://ppt.cc/Qt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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