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在解藥出來前最佳解應該就是跟紐澳ㄧ樣,
不分國籍或原因,入境就是14天自我隔離,
這時候最麻煩就是會有智障亂亂跑,
為什麼政府不使用電子手銬、腳鐐或類似的東西?
就是裝上去,不能自己拆掉,
但是只要這個人離開限制區域就會跳警示給監控單位。
對,我本人不在國內,
我提出這個的意思是,我自己回去的時候我願意裝,
畢竟這種就是大家安全的設計而已,
而且反正都在家裡也不會有外人看到,
不會有什麼丟臉還是人權的問題。
政府真的應該考慮請廠商去設計類似概念,
但是看起來沒那麼嚴重的穿戴裝置(但要不可自拆),
不然全境封鎖警察或相關單位一定不可能可以完全監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