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出國問題,可以參考勞動部移工政策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20-03-17 17:18:02
看一下勞動部怎麼用第七條,看一下什麼叫依法行政。
https://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44880/
移工來源國疫情升至第3級,勞動部推出強化防疫管理措施
印尼、越南、菲律賓及泰國等移工來源國,將自3月19日起,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建議等級提升至第3級,
但是自3月17日16時尚未登機入境者,依規定均須居家檢疫14天,不得外出工作。
勞動部推出「鼓勵移工期滿續聘、國內承接、暫不返國」措施,
並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第7條報請指揮官同意採取必要措施,及增定「入境移工居家檢疫計畫書」,
呼籲雇主及仲介公司全力協助配合,以免移工入出境造成國內防疫破口。
其他不看,只看出國的部份。
移工要返鄉探親,算是必要吧,但台灣不能剥奪人權
所以勞動部的方式是
1.請問減少人員跨境流動及暫緩引進移工,鼓勵移工暫不返國休假,應如何辦理?
因移工返國後再入臺須居家檢疫 14 日,基於防疫需要,
建議雇主應與移工協商,盡量於防疫期間延後返國休假。
但經協商不成立時,基於保障移工人權。
雇主應依移工請假返國辦法,同意移工返國休假。
2.移工因取消或延後返國的損失,如何處理?
至於移工於防疫期間已安排返國休假行程,經勞雇雙方協議延後或取消返國休假者,
辦理機票改期或取消所需必要費用之損失,
移工得檢附訂票證明及相關支付、退費等單據,向本部申請補償。
3.移工如仍堅持返國,可以再入境嗎?
倘若移工因故仍返國休假,內政部移民署將不予核發重入國許可。
俟疫情結束後,由雇主向本部申請移工再入國手續。
===
他先勸你不要回國,如果你不出國,不造成台灣的困擾
你的損失,由台灣政府吸收,讓外勞不會有抵觸的心
再來,如果你一定要走,政府也不會阻止,但是會取消你的簽證
那麼愛回國,就永遠不要回來了。
===
連替外勞都會著想了,卻不會替本國人想一下?
我想如果今天禁止學生出國,也是用這個模式
引用第七條,但有實施計畫,你不去是為了防疫,你的損失由國家吸收
如果你硬要去,那回來看怎麼處理。
這樣是不是比什麼都不說,直接說我要剥奪你的人身自由好?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