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allenn 處水桶 30 日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式)   2020-04-21 14:02:22
判決主文:
allenn 處水桶 30 日。
授權以下提到文章代碼之發文者得刪除allenn之推文。
判決說明:
1. 按板規第10條規定於推文中準用第5條第3項第4款:「重複發表內容相同或相似之文章
。」本處所稱之重複發表內容相同或相似之文章,於普通發文下,即俗稱之OP或手動
置底。於推文中準用,係指「跨文章推相似之推文」或「同文章推相似之推文」。
2. 查檢舉人檢舉文#1Udc6fRk (nCoVPicket),於下列文章中:
#1Uda24ot (nCoV2019)、#1UdFEL_E (nCoV2019)、#1UdG7at5 (nCoV2019)
#1UdHFqJb (nCoV2019)、#1Ud8SCY7 (nCoV2019)、#1Ud79ChL (nCoV2019)
#1Ud5OiGI (nCoV2019)推文內容略以:「台灣很安全」、「不要製造恐慌」等,合於
板規第10條準用第5條第3項第4款之規定,而有違規。
3. 次按板規第11條規定,處水桶7日以上,綜合行為人行為情狀及對本版狀態之影響,處
水桶 30 日,應甚允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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