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防疫作為挨批 世衛組織將檢討國際衛生條例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0-08-28 12:30:02
完整標題:防疫作為挨批 世衛組織將檢討國際衛生條例
發稿單位:中央通訊社
發稿時間:2020/08/28 12:18
撰 稿 者:綜合日內瓦外電報導
原文連結: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008280088.aspx
世界衛生組織(WHO)先前因針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宣告國際緊急衛生事件的時間點而飽
受批評。世衛組織今天表示,將成立委員會,考慮修訂宣告國際衛生緊急事件的規範。
世衛組織於今年1月30日宣告最早於中國武漢發現的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
構成「國際關注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HEIC),當時這種病毒在中國以外造成將近100人
感染,在中國境外也尚未有人病故。
由世衛組織管理的國際衛生條例(IHR)專門規範公衛緊急事件的準備及因應工作,在現
行規範下,不管是在全球或區域層級,都以完整的「國際關注公共衛生緊急事件」警戒程
度最高,其下並無較低、中級的警戒規範。
世衛組織在處理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上,面臨許多因應不當、反應過慢的批評,尤其來
自美國政府。
世衛組織專家曾於1月22日、23日開會討論,但當時並未決定宣告完整「國際關注公共衛
生緊急事件」的高度警戒,而是過了一週才做出決定。
世衛組織秘書長譚德塞(Tedros Adhanom Ghebreyesus)今天在視訊記者會中表示,新型
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對一些國家、對國際衛生條例來說,都是一次嚴格考驗。
他說,世衛組織將針對國際衛生條例成立檢討委員會,看是否需要修訂。
他還說,即使在新型冠狀病毒疾病疫情之前,諸如非洲剛果民主共和國東部發生的伊波拉
病毒(Ebola)疾病疫情等緊急公衛事件,也暴露出國際衛生條例的不足之處。
譚德塞表示,類似事件顯示,國際衛生條例有些要素可能需要檢討,包括警示機制的兩階
段性質。已有好幾個國家呼籲採取更細分的制度,例如分成3個警戒層級,或分區警示。
他希望檢討委員會於今年11月向世界衛生大會(WHA)提出進度報告,並於明年5月召開大
會時提出完整報告。
(譯者:曾依璇/核稿:嚴思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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