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COVID-19疫苗須依循指揮中心所訂之接種順序依序施打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06-09 12:38:08
完整標題:COVID-19疫苗須依循指揮中心所訂之接種順序依序施打
發稿單位:疾病管制署
發稿時間:2021-06-09
撰 稿 者:指揮中心
原文連結:http://at.cdc.tw/5sL1u6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9)日澄清,有關媒體報導某臺北診所開放民眾連夜施打COVID-
19疫苗案,指揮中心重申,有關現階段COVID-19疫苗之撥配,係由各地方政府統籌分配予
所轄合約醫療院所,針對於合約醫療院所提供接種服務,應符合目前公費接種對象優先順
序,雙北地區以第一類至第三類未曾接種第一劑疫苗的醫事、防疫人員及高接觸風險者為
優先接種對象;雙北以外之縣市,則以未曾接種疫苗的第一類醫事人員為接種對象,並將
視疫苗接種進度,逐步開放至第二、三類及機構對象。另針對3月22日至4月11日已完成第
一劑之公費對象,於間隔10至12週後,開放接種第二劑。
指揮中心說明,針對媒體所報導之情事,已請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進行瞭解及處理,另指揮
中心聲明,合約醫療院所提供接種服務應符相關規範,並落實感染管制相關指引,同時應
規劃維持社交距離避免群聚感染。如經查執行其接種作業有違指揮中心相關接種政策或實
施對象者,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9條處以30萬至200萬罰鍰;也再次強調中央與地方「標
準一致、做法一致、腳步一致」防疫原則,請各地方政府及醫療院所依據指揮中心所訂之
COVID-19疫苗接種順序,進行施打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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