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標題:外交部:疫苗接種證明非當前各國入境必要條件
發稿單位:中央社
發稿時間:2021/8/17 14:44(8/17 14:59 更新)
撰 稿 者:中央社記者鍾佑貞
原文連結: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108170182.aspx
外交部今天表示,疫苗接種證明並非當前各國政府同意外籍人士入境的必要條件。外交部另
整理33國入境規定,指有心人士質疑「打國產疫苗不能出國」相關論調,經查證與事實不符
。
外交部下午說,近期國人對於各主要國家入境規定,是否需要持有疫苗接種證明等,有許多
討論與疑惑。外交部根據截至8月17日最新資訊,針對國人最常前往的33國入境規定,歸納
為「完全開放」、「符合條件入境後免隔離」及「入境須隔離或僅限特殊事由」3類。
外交部說,對自台灣出發的國人採「完全開放」政策,國人無須出示2019冠狀病毒疾病(
COVID-19)相關文件,即可入境也免隔離的國家有5國,分別為比利時、西班牙、芬蘭、愛
沙尼亞及墨西哥。
「符合條件入境後免隔離」方面,外交部指出,對自台灣出發的國人採有條件開放,只要持
採檢陰性證明(PCR或抗原快篩),或疫苗接種紀錄(以該國承認的疫苗種類為準),或康
復證明等相關文件(實際情形依各國最新規定),可以入境後免隔離的13個國家為德國、法
國、捷克、荷蘭、瑞士、奧地利、英國、美國、巴西、土耳其、沙烏地阿拉伯、南非及新加
坡。
外交部表示,義大利、菲律賓、泰國及馬來西亞4國規定持有陰性證明或康復證明、疫苗接
種紀錄等相關文件入境者,仍須進行隔離。
外交部也說,加拿大、日本、韓國、印尼、印度、越南、澳洲、紐西蘭、俄羅斯、以色列及
阿根廷共11國,則禁止一般外國旅客入境,僅限制外交公務、特殊事由及緊急人道考量者才
可入境。
外交部網頁說明
https://www.mofa.gov.tw/News_Content.aspx?n=95&s=96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