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打時間:9/9號 15:53分
施打地點:三重 丁婦產科診所
施打廠商:AZ
施打心得:
我有頭蓋骨左腦受傷,上禮拜有去中醫診所看診拿藥,本身無特殊疾病跟過敏。
現場醫師在外面會問7位有沒有疾病或暈針,或是害怕打針。
可以進去看診然後在診所裡打疫苗。
9/9號 16:10 回家!就喝點FIN 右手也很正常
18:20 吃家裡煮得飯。也是吃得飽飽的
23:10 就準備去睡覺
9/10 00:10 頭有點不舒服,睡不好。
00:30 睡一下下又醒來
00:40~04:40 一直睡不好,有點冷就拿棉被蓋。
05:20 醒來上廁所,拿溫度計 37.3 有點小燙
07:30 兩隻腳開始痠痛
08:30 喝水喝FIN,吃粥當早餐 但吃不太下很想吐
09:00 吃完早餐了,頭開始在痛了,就開冷氣睡覺
10:00~12:00 看電視,要睡不睡的,頭還是小痛。
12:00 吃早上的粥,媽媽有給我一些菜。但我還是吃不太進去
12:40~14:00 吃完就繼續睡。
15:00 左腳比較好了,頭還是痛!
17:00 換衣服洗澡,感覺比較好了
18:30 吃御飯糰(雞肉飯)一個,可以吃完了!
之後就比較好了!兩天喝2000CC的水跟600CC的FIN
現在右手一點點痛而已!
※以下不得刪除※
我聲明上述資料均為真實,若有不實,可能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
及紓困振興特
別條例相關規定。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第 14 條
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傳染病防治法
第 9 條
利用傳播媒體發表傳染病流行疫情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防治措施之相關訊息
,有錯誤、不實,致嚴重影響整體防疫利益或有影響之虞,經主管機關通知其更正者,應
立即更正。
第 64-1 條
違反第 9 條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