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標題:網紅涉嫌造謠真的封城了 法院裁罰8000元
發稿單位:中央社
發稿時間:2021/09/30 17:06
撰 稿 者:記者蕭博文
原文連結: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109300279.aspx
余姓網紅今年5月15日在Instagram(IG)發文指稱:「真的封城了」,遭警方依違反社維
法移送。士院簡易庭認為,余男散佈謠言影響公共安寧,處罰鍰8000元。可抗告。
士林地方法院簡易庭裁定書指出,余姓網紅今年5月15日在粉絲人數多達39萬人的IG帳號
限時動態中,於「第3級防疫警戒、地點台北市、新北市、時間5/15-5/28」圖片下撰寫「
真的封城了」等文字。
余姓網紅向警方辯稱,因為第一次進到第三級警戒,看到新聞時覺得COVID-19(2019冠狀
病毒疾病)疫情蠻嚴重,而且很多新聞標題都寫「恐封城」、「不排除封城」,當時不知
第3級、第4級、封城是什麼意思,就直接分享動態,只是想要提醒粉絲做好防疫措施。
法官認為,封城是民眾出入住家、上班、就學、購物、運動等受到某種程度限制,但指揮
中心迄今未曾宣布封城,余姓網紅當時所撰「真的封城了」文字顯非事實。
裁定指出,民眾出入上班、就學、購物、運動一旦遭受限制,勢必使民眾產生不安情緒,
進而大量搶購物資、舉家搬遷、大幅改變企業經營方向等,均將導致社會動盪、人心浮動。
此外,COVID-19如今已橫掃全球,正值社會大眾對於COVID-19傳染充滿驚懼之際,如有民
眾誤信「真的封城了」謠言,將使民眾不信任指揮中心發布的訊息,甚至不配合防疫措施
,更將影響疫情控制,顯足以影響公共安寧。
法官認為,余姓網紅自承媒體僅稱「恐封城」、「不排除封城」等預測文字,竟直接改成
確認的「真的封城了」,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規定,
日前裁定處罰鍰新台幣8000元。
(編輯:張銘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