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標題:新增1例COVID-19確定病例,自印尼境外移入
發稿單位:疾病管制署
發稿時間:2021-10-17
撰 稿 者:指揮中心
原文連結:http://at.cdc.tw/x1Ew99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7)日公布國內新增1例境外移入COVID-19確定病例;另確診個案
中無新增死亡。
指揮中心說明,今日新增1例境外移入個案(案16447),為30多歲印尼籍女性,有COVID-19疫
苗接種史,今(2021)年10月2日持搭機前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自印尼入境,入境後於至集中檢
疫所採檢陰性後進行檢疫,10月15日安排檢疫期滿前採檢,於今日確診。個案在臺期間並無
症狀,檢疫期間無接觸他人,故無匡列接觸者。
指揮中心統計,截至目前國內累計3,725,628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通報(含3,707,076例
排除),其中16,337例確診,分別為1,699例境外移入,14,584例本土病例,36例敦睦艦隊、
3例航空器感染、1例不明及14例調查中;另累計110例移除為空號。2020年起累計846例COVI
D-19死亡病例,其中834例本土,個案居住縣市分布為新北市412例、臺北市319例、基隆市2
9例、桃園市27例、彰化縣15例、新竹縣13例、臺中市5例、苗栗縣3例、宜蘭縣及花蓮縣各2
例,新竹市、南投縣、雲林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及臺東縣各1例;另12例為境外移
入。
指揮中心再次呼籲,民眾應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減少不必
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並主動積極配合
各項防疫措施,共同嚴守社區防線。
完整標題:指揮中心宣布自10月19日至11月1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並調整相關規
定,請民眾持續配合防疫措施
發稿單位:疾病管制署
發稿時間:2021-10-17
撰 稿 者:指揮中心
原文連結:http://at.cdc.tw/58K0u2
考量國內疫情目前已趨緩並且穩定控制,經與相關單位溝通討論及評估後,中央流行疫情指
揮中心今(17)日宣布,自今(2021)年10月19日至11月1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調整
相關措施及規定如下:
一、 二級警戒措施:
1. 除例外情形,外出全程佩戴口罩:於室外從事運動,或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如
無相關症狀且與不特定對象均能保持社交距離,可免戴口罩。
2. 實聯制、保持社交安全距離。
3. 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
外空間至少1米/人(1平方米/人)。
4. 集會活動(含會議、展覽、婚宴、餐宴等)人數上限:
(1) 室內80人,或室內超過80人但容留人數符合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
(2) 室外300人。
(3) 不符上列條件者,應提防疫計畫,或依主管機關防疫規定辦理。
二、 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但符合以下情形者,得於戶外免戴口罩:
1. 於室外從事運動時。
2. 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
3. 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4. 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上述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 保持社
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5. 外出時有飲食需求,能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得免戴口罩。
6. 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如:臺鐵高鐵用餐區)或活動,如符合相關防疫措施
,得暫時脫下口罩。
三、 仍須關閉之場所: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理容院(觀
光理髮、視聽理容)。
指揮中心將持續觀察疫情態勢,適度放寬管制措施,強化邊境監測及防疫作為。籲請民眾應
落實個人防護措施,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以兼顧防疫與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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