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累犯規定補充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式)   2021-11-16 05:15:22
本次累犯規定為補充,並未變更之前內容,故對之前判決均無改判之必要。
部分板規裁罰基準第四點所稱累犯定義參考釋字775,下列兩款行為前後違規「一定」構
成累犯。
第五條第二項第七款與第十條第一項第四款所稱:「扣人政治立場」
第五條第二項第八款與第十條第一項第五款所稱:「偷渡政治造成引戰。」
其本質目的上均是將無關防疫之政治事項拉入本板,僅客觀行為態樣略有不同,依前開
釋字775之意旨,自應視為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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