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二級警戒至2/7 運動唱歌拍照須戴口罩

作者: heinse (heinse)   2022-01-24 15:16:55
完整標題:二級警戒至2/7 運動唱歌拍照須戴口罩
發稿單位:CNA中央通訊社
發稿時間:2022/1/24 14:38(1/24 14:57 更新)
撰 稿 者:中央社記者陳婕翎、江慧珺
原文連結: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201245008.aspx
二級警戒至2/7 運動唱歌拍照須戴口罩
2022/1/24 14:38(1/24 14:57 更新)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月24日宣布,全國疫情警戒標準維持第二級至2月7日,考量國內
外疫情,維持加嚴戴口罩規定,運動、唱歌、拍照仍須戴口罩。(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江慧珺台北24日電)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布,全國疫情警戒標準維持第二級至2月7日,考量國內外疫
情持續,維持加嚴戴口罩規定,運動、唱歌、拍照仍須戴口罩,不開放試吃。
因應國際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嚴峻,且國內發生新變異株Omicron感染事
件,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在記者會中說明,與相關單位溝通及評估後,1月25日至2月7
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
陳時中說,國內須維持加嚴戴口罩規定,運動、唱歌、拍照及直播、錄影、主持、報導、
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的正式拍攝或進行時,恢復為須戴口罩。
陳時中說,除少數例外情形,外出全程佩戴口罩。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
魚塭、山林)工作;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
、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場合,得免戴口罩。
陳時中提醒,上述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
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場所或活動,如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
演出時、運動競賽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的相關防疫
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含交通運輸)應嚴格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
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高鐵、台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除外)、國內
航班:於運具內(車廂、船舶、航空器)禁止飲食。
賣場、超市、市場加強人流管制部分,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外
空間至少1米/人(1平方米/人);不開放試吃。
宗教場所、宗教集會活動,依內政部規定防疫措施辦理。餐飲場所,嚴格落實實聯制、量
體溫、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用品;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違反者依法裁處並限期改善,
未完成改善者,不得提供內用服務。
指揮中心呼籲,防疫工作人人有責,請民眾自主落實防疫措施,維持個人衛生好習慣,戴
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出入公共場域落實實聯制、體溫量測等,降低病毒傳播風
險,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編輯:管中維)1110124
https://imgur.com/EjniWa9.jpg
(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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