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預支經費條款

作者: putyz (菩提子)   2011-11-10 18:20:30
提案人:總務
內容:<預支流程>
1.社團活動支出所需金額超過2000元時,為免負責人墊付金額過大,可先向總務預
支2000元,並請負責人領收時,在手帳本上簽名以示收到。
2.活動餘款部份待收據出來後,負責人再憑收據向總務請領餘額。
目的:讓負責人在運行社務時,不會造成私人經濟上過重的負擔。
優點:減少負責人墊付金額的數目。
缺點:在沒有收據的憑證下先預支經費。
其他事項:
1.要不要申請預支經費,活動負責人可以自己決定。
只要確定預算超過2000元,都可以來申請預支經費。
2.申請的時間點也是讓負責人自行決定。
只要確定預算超過2000元後就可以來申請。
而預支部分的撥款時間是在申請後的下一次見面。
3. 金額暫訂在2000元的原因。
不論是申請預支或負責人先墊錢,這時間離社團撥款一般都不會超過一個禮拜。
因為大家一週都會見一次面,若來擺攤更是隔2天就碰面了。
所以在這不到7天的墊付過程中,考量會使負責人感到生活經濟壓力沉重的程度為準。
以上是目前暫定的”預支流程”的提案
待社員們討論完有新的建議後
將修訂預支流程成正式的預支條款
希望社員能多提供想法及建議
感恩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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