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攤感恩方案一事
在補天演講後
對於廢除三千元一事 我有向建勛確認
在新法廢除舊法的同時 在這時間點前已推出的方案
是否該有過渡期的保障? 建勛說可以
所以擺攤感恩方案是可以繼續執行的
其程序仍是依照舊法”負責人3000元經費的運用權”來執行
後來我有告訴擺攤組長此事
組長也向我表示對於方案的內容細目 他將有所調整
而負責人本來就有對於所提方案內容的彈性調整權
可身為總務我也有責任再將程序提醒組長
請組長調整後 還是要將內容公告給社員
向社員說明並聽取建議~
所以在周六開會時
對於擺攤感恩方案一事 社員都可以討論提意
而無法出席會議的社員 也能在社版上提出意見
以供負責人參考 而後交由負責人定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