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大專院校轉學生社團聯盟執行辦法
2011.08.19第一版
一、 北區大專院校轉學生社團聯盟組織定義:
(一) 本組織定名為「北區大專院校轉學生社團聯盟」,以下簡稱「北轉」。
(二) 組織成員限定新竹縣市、桃園縣市、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市地區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校方承認之正式轉學生社團。
(三) 北轉聯合幹訓為每年度新任幹部起始活動,且為北轉組織最高指導單位,北轉組織成員每年度必須參加聯合幹訓,若無正當理由無故未到者,將 喪失該年度分享北轉活動利益與舉辦活動之權利。
(四) 聯盟成員除每年必須參加北轉幹訓之外,至少需參加一個活動。
(五)* 本組織禁止設立常任主席與其他常任北轉幹部,每次開會之主持人皆由
各校抽籤或推舉產生,每次不同主持人。開會主持人需決定下次開會地
點與時間,並將開會流程擬定好,公告、通知各校會長。
主持人當日則需主持開會流程與維持秩序。
二、 傳承
(一) 於PTT或Facebook上增開「北轉聯盟會長板」,供作討論北轉活動之用,僅開放各年度當屆重要幹部(最多兩名)與歷屆正副會長進入。
(二) 北轉所有相關活動資料與紀錄均備份於「北轉聯盟會員板」或當屆以
活動盈餘所購買之隨身硬碟。且活動總召們皆必須同時將資料備份於私人硬碟中,需要調閱者請向其提出申請,並於幹訓當日將所有相關活動資料與紀錄,交接於下一屆以供參考。
(三)* 每年北轉幹訓結束時,新一屆的各校會長們應在當日立即商定一日舉行該屆「第一次北轉共識會」。此共識會以及之後所有活動相關會議,非該屆會長或重要幹部皆不能參與及插手,有違之學校將立即開除北轉資格。
(四) 此「北區大專院校轉學生社團聯盟執行辦法」(簡稱北轉公約),不強迫或硬性傳承於下一屆北轉聯盟,下一屆北轉聯盟對其一切制度與活動皆有絕對自主權力。
(五) 現有PTT之northtrans版則作為公開板使用,傳達北轉事務,連絡成員
感情,有任何活動消息應當馬上在此公告。
三、 經費
(一) 各北轉活動承辦總召單位當於活動前兩個月召開第一次籌備會,並於籌備會前一週依「北轉活動經費企畫格式書」提出預算案及經費使用、盈餘分配辦法,各校同意並簽章後該活動企劃始得實行。
「北轉活動經費企畫格式書」即活動契約,簽署之學校即表示認可總召單位之經費處理方式。
(二) 若各校不同意並多校(1/2學校以上)不簽署該經費分配案,則活動得轉交其他人總召單位承辦,唯新承辦總召仍需提出「北轉活動經費企畫格式書」並取得多數校的簽章認可。
四、 活動
(一) 第八屆北轉聯盟本年度活動為「北轉聯合迎新嘉年華會」、「北轉聯合耶誕舞會」、「北轉聯合運動會」、「北轉聯合幹部訓練」。
(二) 北轉各活動之承辦名義,皆可以學校為單位或以人為單位,唯須在該活動第一次籌會決選時提出具體組織內容,由各校同意並簽章後,該活動承辦組織始得實行。
(三) 各活動至少當於活動預定日期前兩個月召開第一次籌備會議。
五、 執行辦法修改方式:
(一) 得於每次北轉會議時進行修改討論,修訂條文於下次北轉會議通過。 一經簽署立刻生效。
(二) 規則修改當以討論的方式,尊重聯盟所有成員的各種意見。互相尊重包容,一起討論、一起經營北轉的美好未來。
六、 經費企劃格式書操作辦法與北區大專院校轉學生社團聯盟活動契約
(一) 詳見附件一、附件二
七、 外校進入北轉機制
(一) 欲加入北轉聯盟之學校,必須是校內正式成立之社團。
(二) 請先詳閱「北區大專院校轉學生社團聯盟組織定義」與「北區大專院校轉學生社團聯盟執行辦法」且同意該內容並簽章後,始得加入北轉聯盟。
八、 聯盟社團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