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noopy0905》之銘言:
: 作者: snoopy0905 (Mars) 看板: part-time
: 標題: [心得] 在板上徵人也請雇主小心
: 時間: Fri Aug 8 11:18:45 2014
: ◎工作時間/地點: 7/20 台北市大同區
: ◎工作內容/薪水: 在我家幫忙上蠟漆/整理物品 每小時200
: ◎事件簡述: 在板上徵人幫忙,結果家中物品遭竊
: ◎過程:
: 7/20 在版上有徵求到我家幫忙組合家具的工讀生,對方用站內信主動應徵,自稱徐xx.
: 電話中約定隔日再來進行第二次上漆
: (時間大約是下午3點45~晚上9點10分) 現金付給5個半小時時薪1100+100元餐費
: 7/21 下午3點到6點 現金付給600元
: 8/2 發現家中有名牌包遺失
: 8/4 寫站內信或e-mail給曾經在我家工作過的人(包含長期合作的打掃妹妹和公司同事),
: 表示我家有裝針孔,如果將名牌包送回,我就不追究.
: 8/6 再發一次相同內容簡訊給徐xx,他回傳簡訊說"做了對不起我的事情,並有一封手寫信
: 在我家信箱." 信中內容承認有偷走名牌包已變賣15000,店家說只剩下一個,問我是
: 否願意接受賠款,但是未署名.
: 我請她聯絡我警察弟弟和朋友,她在電話中承認取走5個包. (5個包原價15萬以上,居
: 然被賤賣15000) 我傳訊息請她隔天中午前請她寫好一封悔過書,詳述過程與物件內容,
: 並附上個人資料. 另外在中午請她到二手名牌店與我朋友見面,想辦法取回包包.
: 8/7 嫌疑人凌晨回簡訊說 " 陳小姐,明天12點我沒辦法過去,因為找到一個物流理貨的
: 工作要去試做,時間會衝突到。我希望能盡快有收入,才能順利還錢 " (我未回簡訊)
: 中午時仍然沒有收到悔過書.
: 與律師和警察弟弟討論的結果,決定直接報警處理.
: 我請朋友聯絡嫌疑人,請她親自出面處理. 警察表示到時候會請她回所內說明,再請她
: 陪同到店家取回贓物.
: 到派出所才知道徐小姐當初寫信應徵的名字非真名.
: 到二手名牌店,店家表示當初買進包包時有請嫌疑人簽署"物件為本人所有",所以他們
: 也是受害者.只能歸還未賣出包包. 我一併對店家提出"收贓罪"告訴
: ◎心得分享:
: 1. 板上徵人雇主請小心,來往應徵信件應詳細留存.
: 2. 確定雇用時請確認身分證資料,不要因為只是短期工讀生就輕忽資料核對.
: 3. 不要留下陌生人單獨在家中/辦公室工作,以免讓對方有可趁之機.
: (這點是我自己太輕忽安全性問題,我自己也有責任.
: 因為之前在part-time板上找到好多很盡責的小幫手,所以就太過於放心.)
我相信原PO是本著相信人 相信PTT的鄉民應該不會做出違法的事情 才放心
讓工讀生進入家中工作
不過我也要提出一點鄉民保護自己的方法 以下是我個人經驗
好幾年前 我曾經在PT版應徵某監工工作
說是監工其實是到屋主家 坐在客廳偶爾看看在屋主家施工的師父們
(看裝潢地段坪數 屋主家算小豪宅 家中擺設也算高檔)
在工作之前 屋主跟我簽了勞動契約 當然也看過我證件
(契約中主要是 我本人要善盡屋主要求監看現場 有任何突發,不尋常狀況要及時
回報)
屋主也跟我說 我可以坐在客廳看電視 出去買飯回來 都OK
這樣就夠了嗎?
就在屋主交代完畢後我反過來問屋主 這2天師傅們施工區域有哪些地方
沒施工的房間我要求屋主鎖上
(其實這對我有很大好處 師傅約有3人而這屋子又算大 房間至少5間
除了廁所之外 其他房間鎖上對我而言會更輕鬆 也比較容易關心一下師傅們)
其實95%的時間我都是在屋主那諾大的客廳觀看他超級高檔的視聽影音設備
剩下5%的時間就跟師傅們拉低賽(讓師傅知道我是業主請來監看的 但是我又不想
把他們當賊一樣看待 出來做將心比心而已)
師傅們幾點離開 離開時有無異狀(除施工工具外) 師傅有交代什麼 而我幾點離開屋主家
我都會主動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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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開始
而就在最後我到屋主家領現金 屋主約我在那棟大樓的一樓交誼廳(應該屋主的親人
都在家)
屋主直接給我現金的當下 我請屋主先檢視家中是否有任何物品遺失毀損?
沒有的話 就請屋主拿出契約書註明
老實說 屋主當時可能也愣了一下 不過我想屋主心理也明白這是對我應有的保障
所以屋主又回去家中拿契約書 順便檢查一下家中情況
等到屋主在契約書註明 無任何財產遺失毀損 工讀書XXX已善盡工作責任
我才跟屋主拿現金
這樣做的好處是 我不希望工作結束後過沒幾天 屋主要是問我 哪邊家具有壞
東西有少..等等 我人都離開了 要是有個狀況誰知道到底是~ 之前~
~~還是我工作中~~~ ~~~還是之後~~~ 才發生的
我想屋主也不會故意栽贓給工讀生 但是很多情況下在沒任何其他證據能完全證明我的
說辭以及清白下 適當的自我保護有其必要
別忘了 雖然工讀生有百百種 但是雇主也是同樣
有的事業做太大太忙 家中情況到底如何 財產狀況如何
有的事前說一套 等到事後又給你另外一套
除非有裝監視 不如很多事後發現的狀況 有時候往往讓你有理說不清也無從說清
好一點的頂多讓你覺得你似乎被懷疑了 差一點的就直接把任何罪名賴給你了
所以只要出去打工 尤其是進入屋主家中 甚至沒任何相關人在現場時
在我離開收工而屋主適時回來時 我都會要求屋主檢視一遍 沒問題才領錢
這是責任(做完事情也該讓雇主知道做了哪些 哪裡沒做好 也是保護自己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