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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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或超過法定每日工時上限
※工時欄位除每日工時外還需列出每週/每月大約工作天數或總工時
工作日期&時間:
工作日期 12/6、7(六、日)
工作時間 早上9:00-下午8:00,中間不連續休息4個小時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有供餐
★《工作待遇》
※以下五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並符合法定最低時薪115/hr
※本欄所稱之平常日為星期一 ~ 日,國定假日日期請參考各地方勞工局公告
平常日薪資:日薪800元,可議,當日付現
國定假日薪資:依勞基法規定 (約定時薪x2/補休,5/1 - 勞動節)
超時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 (第9-10hr 約定時薪x1.33,11-12hr 約定時薪x1.66)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
薪資發放日:現領
★《工作內容》
※以下兩項子欄位必填並請盡量詳細描述,不可模糊籠統
工作地點︰景美、安坑
工作內容︰
《故事大綱》
采玲是個好奇心旺盛的小女孩,最喜歡的就是爬上母親的大腿,說著學校的趣事、實驗,
母親有耐心的聽采玲講,也和她討論實驗。然後工作回家的父親,想加入母女的談話,卻
不懂得用孩子的方法解釋,換來女兒疑惑的眼神。
采玲的母親後來因工作而外派,母親赴任後只剩下父親和采玲在家,采玲對於父親不太會
回應自己這件事不是很諒解,透過電話對母親抱怨,母親卻告訴她是時候要學會獨立,自
己找出答案再跟父親分享,也要多幫家事,不讓父親太累才有更多時間可以聽她說話。於
是采玲聽從母親的建議,開始幫忙父親做家事,兩人之間也漸漸適應沒有母親的生活。
然而隨著時間過去,采玲發覺父親的變化,更常晚歸加班把她一個人留在家裡。一次采玲
半夜醒來卻找不到父親,經過這件事而更黏父親。但是就算采玲待在父親房間,要求父親
陪自己睡,最後父親還是趁著采玲睡下時出門。尚未睡著的采玲見父親還是丟下自己,打
電話給母親,母親一聽是采玲很疑惑怎麼這個時間還不睡,采玲只是問母親,難道是自己
不夠乖,所以父親才不願意聽她的要求嗎…
[徵選對象]
采玲父親
性別:男
外貌:視覺年齡35歲
個性: 上班族,低階主管,溫柔穩重、寵溺女兒,但不太會應付女兒奇怪的問題,平常
日多為襯衫西褲
★《事業登記資料》
※統編、單位名稱、地址欄位必填,農林漁牧醫藥補教業者需加填相關字號
※填寫資料以政府單位可查詢之公開資料為準,經比對不符者視同未填
單位名稱:世新大學大三戲劇類製作 正面朝上劇組
地址/網址:https://m.facebook.com/profile.php?id=728697857212874
★《聯絡資訊》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電話需含區碼,姓氏只接受中、英文寫法
※Email跟國內市話、手機擇一填寫,不接受這三者以外的連絡方式
聯絡人姓氏︰張小姐
Email/電話︰0977215332
是否回信給報名者:是
◎《其他資訊》
※限定性別、外貌等條件違反就業服務法,受訓期間需正常支薪
需求人數:1
通知方式:手機
面試時間:需要
受訓時間:不需
截止時間:11/18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