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erison (Terison)》之銘言:
: 小弟最近才進入PT行列,對雙薪時間並不清楚,
: 剛在下面板規,仔細閱讀了一下。才發現9/28號
: 是雙薪。
: 於是翻了下9/28號當天恰巧小弟,有去接了一個
: PT活動,是台北市政府交通局主辦的台北無車日
: 活動,當天工作時間依照約定是12點整到晚上9點
: 整,工作給定薪水是1200元。
: 但當天薪水用雙薪去計算的話,減為一倍那麼不就
: 只有600元,實際上每個小時只有66元左右而已,
: 那麼台北市政府的活動所委任的派遣公司不就是違
: 法了?
: 還是我有什麼誤會呢?
: 如果有誤會我會道歉,不好意思,是小的糊塗,
: 會請板主大人刪文。
: 希望只是派遣公司忘記當天是928號,有雙薪。
: 我該不該爭取呢?時間是否已經過了爭取時間?
首先,現行每小時基本工資為115元
9個小時,薪資是115
薪資為 115 * (9 1/3 + 8) =115*17 1/3
=1,993.33333最低應給1,994元
但是如果是對方忘記 就應以平常日薪資加倍計算
1200 除以 9 1/3 = 128 4/7
128 4/7 * 17 1/3 = 2,228 4/7 = 2,229
: 只是台北市政府的活動居然違反勞基法,是否有點誇張阿?
: 很好奇派遣公司跟市府請領多少?
: http://ppt.cc/Z0OE
: http://ppt.cc/qDtK
: http://ppt.cc/X5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