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時間》
→用餐時間是否計薪:無
是否供餐:無
工作時間:星期一到星期五 17:30~22:30 星期六 10:00~18:00
可自由選擇周間的工作天數。
(例:小明只選了星期五這一天,但該天的工作時間就是17:30~22:30)
註:國定假日不上班
★《工作待遇》
→115~150/hr
依個人經驗與能力調薪
國定假日薪資:國定假日不上班,但若補課時間安排在國定假日,
一切會依照以下勞基法規定核薪。
*勞基法第39條:國定假日平時薪資加倍×2計算
超時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 (第9-10hr 約定時薪x1.33,11-12hr 約定時薪x1.66) *勞基法第24條-每天工作超過八小時後(2小時)-(時薪×1.33)
超過十小時後(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