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林口徵伴讀姐姐

作者: yuyumo (唷唷夢)   2015-06-23 12:06:51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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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期&排班方式:一到五(排班制)
每日工作&休息時間︰AM:9-12/PM:2-6/PM:6-8:30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以下五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並符合法定最低時薪115/hr
※本欄所稱之平常日為星期一 ~ 日,國定假日日期請參考各地方勞工局公告
 平常日薪資:120-150/hr
國定假日薪資:依勞基法規定 (約定時薪x2/補休,2/18-23 春節、2/28 228 紀念日)
超時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 (第9-10hr 約定時薪x1.33,11-12hr 約定時薪x1.66)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
薪資發放日:每月10號
★《工作內容》
※以下兩項子欄位必填並請盡量詳細描述,不可模糊籠統
工作地點︰新北市林口A9捷運站附近
工作內容︰操作教玩具 講故事書 摺紙 玩黏土 畫畫
◎《事業相關資料》
※個人攤商、網拍業者請填妥店名、網拍店鋪名及擺攤地址、網拍網址
※非事業單位本區免填,其餘未填者刪文並視情況給予水桶懲處
※代班徵求必填代班公司三項資料,未填者刪文並視情況給予水桶懲處
單位名稱:
地址/網址:
代班公司統編:
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
★《聯絡資訊》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電話需含區碼,姓氏只接受中、英文寫法
※Email跟國內市話、手機擇一填寫,不接受這三者以外的連絡方式
  聯絡人姓氏︰林小姐
Email/電話︰站內信
是否回信給報名者:符合條件者聯絡面試
◎《其他資訊》
※限定性別、外貌等條件違反就業服務法,受訓期間需正常支薪 
需求人數:2
通知方式:站內信
面試時間:雙方協議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找到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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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請的伴讀姐姐今年七月畢業了
所以需要幫我們家妹妹找新的伴讀姐姐
私心希望是體育系、護理、幼保系的同學
希望是有愛心有耐心的同學
能長久和願意教導的比較好
有帶過孩子的經驗更好
有興趣的同學可以寄站內信給我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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