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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格式有錯麻煩告知,會再修正。
我今年未滿十八,
在一家安全帽店打工(離家不遠 下稱為A店),
做假日工讀,工作已四個月。
我的公司沒有替我保勞健保。
我在上個月中時因為推玻璃展示架時,
帽子掉了,為了撿掉落的帽子,
展示架在有斜度的騎樓因為不平衡所以整座倒下來,玻璃碎了滿地,帽子也有少部份撞傷。
當下我的小腿被玻璃碎屑割傷,
現在傷口結痂了 痂也掉的差不多了,仍有八公分明顯的疤痕。
我在當下有打電話告知我的老闆整件事,
他只關心了帽子的損壞程度,絲毫沒有慰問,當天下午我因為自己簡陋的包紮技術止不住傷口的血,
才打電話請家人送健保卡載我去附近的診所包紮、打破傷風,
隨後再回到店裡上班,
我所有的掛號費、醫藥費都是自付。
這件事,我也很怕老闆扣我薪水,
因為還是學生,沒有人會想花了時間上班賺錢卻是在賠錢,
幸好,在這個月領薪水時,沒有被扣錢。
再來,我對我的上班時間 與薪水計算方式
有非常大的疑問。
我是上假日的早上十點到晚上十點,共整整十二小時,
我的時薪是120,一天工資是1440。
所以我的老闆在我第8個小時之後,
還是算時薪120,沒有乘1.33跟1.66。
之前過年時初三到初六,
老闆也要求我上班,
但是沒有 double,
當時也因為這件事,和老闆鬧得很不開心,
我拿我的年假來上班,竟然沒有領到雙倍的薪水,
後來也因為喬不攏,所以最後協議那四天我還是老老實實的放年假去了。
在剛上班一個第十天(寒假每天上班),
老闆一早就說要載我去分店(稱B店,跟與A店同鄉鎮區)幫忙,
結束了一個小時的分店幫忙後,
老闆卻載我到在外縣市的總店,
要我獨自一人顧店 說是驗收,
然後老闆就進去裡面的房間睡覺了。
當下,我很慌張,也很害怕,
因為這我跟老闆第二次見面相處,
我平常都是在A店讓店裡的阿姨教我 工作上的各種事,
眼前的這個老闆,我完全不知道他的為人………
所以那天,我不斷的和家人保持聯絡,
他們當下也氣炸了,
我在當天後來也有主動問老闆 怎麼會突然把我載到外縣市的總店 且完全沒告知我…………
最後老闆也是在晚上十點才把我載回A店。
當天晚上,家人太生氣就打電話跟老闆溝通。
最近,在上班時(寒假過後都是自己一個人上班顧店),A店的阿姨不斷叮嚀我銷售方面要多加強 ,因為我上班時的當日營業額都不高,再這樣下去不行………
可是,我自認為我在工作時有把我所有的工作做好,該介紹時也有很認真的介紹,
但是客人買不買單 並不是我能控制的。
然後在清潔工作上,阿姨五天都沒有打掃,
都是我假日上班,店裡才有清潔,
但是,在老闆檢查店內整潔時,
阿姨卻把責任推給我,說我沒都打掃乾淨……
以至於我又被叮嚀了。
今天突然想到這份工作帶給我很多危險,
最近也因為不斷被各種叮嚀而心浮氣躁,
而萌生想換工作的念頭。
我知道或許這是自己太草莓族了,
但是連勞健保權利的沒有的工作我是否要繼續做下去呢?
因為我是負責幫A店阿姨代班,
讓她假日能休假,
但是在找到新的工讀生前,我應該也是沒辦法辭掉這份工作了。
希望各位版友如果有看到這,
能給我一些建議,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