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tim20082010永久水桶 劣退二次

作者: 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   2016-05-29 23:26:50
經查跟檢舉
tim20082010是個人仲介
發文又自己刪除內部文章 二次
板規新增臨時條款 給劣退二篇
第4條 個人徵求
A.嚴禁個人徵求項目:
座談會、市調訪問、補教業、仲介、經紀、重度搬運
選舉助選員、演藝工作、金融保險業務員、高危險性工作
學術問卷、學術實驗、發放廣告傳單及任何文宣品
醫療醫藥相關行業、運輸業
其他工作是否屬個人徵求範圍則由板主主觀認定,判斷依據如下
1.工作時間 2.雇用人數 3.勞務內容 4.工作環境 5.其他
B.個人徵求代班一律強制列出前去代班的公司名稱+統編+地址,
及本人姓氏+聯絡方式,以示負責
嚴禁個人代公司徵人而不留下公司完整名稱、本板不開放個人仲介
罰 4-A. 違者刪文,視情況加重懲處兩週以上水桶
則 4-B. 同上
如發現為個人仲介業者則永久水桶
4-B來論定
判決永久水桶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