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是目前遇到一個狀況
目前從事某知名連鎖公司的門市工讀
公司規模之大
大到你在動物園裡都看的到他
(這樣說就好了~~
目前是在試用期
時薪120/hr
當初和督導談面試時
督導說工讀排班一個月最少40hr
礙於小弟目前是學生
而上班地方的上班時間是早九到下午五點
所以上課期間的上班日為
星期三、星期六和星期日
一個月也可以上超過40個小時
最近適逢暑假
小弟個人計畫在7月20日到8月1日出遠門
但跟公司告知時
公司換來的回覆是
必須從7月1日上班上至7月19日
中間不間斷
也沒有半天假可以休
試想問就法律來說這樣有缺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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