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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今年是應屆畢業生,
應徵時並沒有隱藏這一點,
所以我在三月初應徵上了。
最近因為快畢業了,
曾跟老闆說做到七月底,
也曾經在上班時閑聊提到找到工作就會離開這裡。
最近老闆徵了很多人,
某一天跟其他兩位正職提到可能因為找到了其他新的員工,而我以及其他兩位早班是不是
會增加人事成本?
認真的討論後,提議要我們店長告知我們說就做到六月底。
因此我在6月29號晚上十一點多附近接到了我們店長的電話告知此事。
我的不爽點在於:
在之前我早就已經跟老闆說過我只會做到七月底,然而員工辭職跟老闆資遣員工是不是都
要提前說?何況這些資訊他都叫店長告訴我。如果今天我是靠這筆錢吃飯的人,不是就臨
時失業了嗎?
這些還不足以讓我感到如此生氣。
6月30號我剛好還有一天班會碰到老闆,不巧前一天就有在社群網站靠背這點事情,我沒
有加老闆的好友,由於另一個早班又看到這個消息跑去跟店長理論,才發現他自己也被砍
。所以老闆就一直叫店長背黑鍋說是他的意思,除此之外瘋狂否認這個是他的點子,還一
直
說如果想要裁掉我,他今天也不會叫我上班、更不會今天跟我解釋。
當天整個討論的結論是:我的班跟原本的排班一樣一百二十幾個小時。
由於平常跟店長的私交還不錯,所以他在丟第二次班表的時候有告訴我我的班大概是長怎
樣的。殊不知他交出我的班有一百二十個小時的版本時,用我是公司亂源這類的理由打槍
了這個版本,所以最後店長告訴我說七月我只有四十八個小時。反正我現在對於這個公司
的氛圍很不滿意就想說好幫到這個月底就結束吧!四十八個小時就加減賺。
而今天我睡個大頭覺起床看到老闆娘傳了訊息給我「發現你不會某部分的工作,但老闆那
天答應你七月底還可以繼續做,所以我只能給你十六個小時的班」
在此補充一下,那個某部份的工作一開始應徵時他告訴我,先不會輪到我。而在我在這一
家店三個月,沒有一次要我先去學。當然私下有稍微學一些,只是擔心自己弄得很可怕就
不會刻意在其他會的人面前特意去搶這部分的工作。
他這樣變相的逼我離職
(一個月本來平均80小時只剩16小時工時)
有沒有違反法律呢?
用什麼點才能舉發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