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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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或超過法定每日工時上限
※工時欄位除每日工時外還需列出每週/每月大約工作天數或總工時
工作日期&排班方式:週一~週五學校上課時間
每次出差實際工作時間約3小時。
每日工作&休息時間︰105/10/03~105/12/16,詳細監考時間另行以電話通知。
每次出差需花1天的時間(含車程時間),實際工作時間約3小時。
約1~2週出差一次,
實際所需時間會因出差地點所需的車程時間不同而有所差異。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以下五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並符合法定最低時薪120/hr
※本欄所稱之平常日為星期一 ~ 日,國定假日日期請參考各地方勞工局公告
平常日薪資:每次監考(出差)費:台北、新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