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板務行政目標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6-07-16 13:34:45
照慣例(?)說明一下我的目標。
首先是板規的修改。
其一,目前的板規動輒就是視情況加重懲處,相當吃重於板主自由心證。
到底什麼樣的情況會被加重懲處?坦白說只有板主知道。
對此將處分部分明朗化,寫明什麼情況下要桶多久。
其二,有些部分是多餘的。
例如板規4-A和4-B,4-B的罰則是同上,然後加上一句個人仲介永久水桶。
既然罰則相同就不用特地分成AB兩點來寫。
其三,沒有檢舉追訴期。
有些違規需要調閱編輯記錄來查證,但這編輯記錄是有時間的,一旦超過就會消失。
且追訴太久以前的違規也不妥,除了在板主巡視後將文章修改成違規內容的部分。
其四,刪除推文。
有些推文打算開放讓使用者自行刪除,注意是刪除而不是修改。
例如推文內容是發文者個資,會授權發文者自行刪除該推文。
事後不管檢舉推文者還是檢舉發文者刪推文,一律只罰推文者。
大致上就這些。
BM板有目前的草案可以先參考,之後還會修改,然後三名板主都同意後公告在本板。
預計是公告後三天開始執行。
再來是執行板務的部分。
一些比較輕的違規我會傾向讓使用者有修改的時間,標題部分我會改。
如果不想被我改,就自己照規定使用正確的標題格式。
執行處分我一律照板規辦理,板規沒寫明的部分才會動用心證或是板主群裁決。
處分以板規為優先,其次才是站規、法律。
修改的時間原則上是三小時,推文會寫期限。
接著是在線上的時間。
因為我的工作是早班,我會在早上五點到六點、下午一點到十點處理板務。
如果排休或遇上天災高雄市停班就會從早上五點到晚上十點都在。
補充:只處理7/16 01:00起違規與檢舉。
大概就這樣,以下開放發問板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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